南 玻A: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2018-12-13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审核意见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
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宜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 8 人因离职原因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据公司《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中第九章“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以及第四章“六、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的相关规定,上述 8 名人员已获授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锁的股份将
由公司回购注销。由于锁定期间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故上述原激励
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已做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以及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以 3.68 元/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共计 436,719 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
原激励对象中 8 人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回购注销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股票数量、价格准确。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将上述 8 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36,719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回购价格为 3.68 元/股。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