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玻A: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2019-01-04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公告编号:2019-001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情况
近日,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
司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新材料”)收到清远市
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清远市 2018 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
计划的通知》(清经信【2018】565 号),清远市财政局将向清远新材料拨
付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 10,000 万元,奖补资金可用于企业发展、生
产经营等开支。截至本公告日,清远新材料已收到补贴资金 7,417 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
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
助。
清远新材料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最终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的获得将对公司 2018 年度及以后相关年度财务状况产
生积极影响,预计将增加 2018 年度及以后相关年度利润总额共计 10,000
万元,其中增加 2018 年度利润总额 1,135 万元(未经审计),公司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规合理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
4、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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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本次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 2018 年度及以后相关年度
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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