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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 玻A: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桂龙)2019-04-17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述职报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18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注
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这一年的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以通讯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列席股东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会次
  姓名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会 大会次数
                    数                      数        数
                                                               议

朱桂龙        18         2        16           0       0       否         2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18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
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作用。2018年度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18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对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在2018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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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述职报告



    在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关于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
了独立意见;
    在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开展
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18年7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18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对《关于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2018年半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18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对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对《关于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开展
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18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对《关于南玻集团
管理团队薪酬的议案》、《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8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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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2018年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到公司
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不定期听取公司高管对公司经营状况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的汇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
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
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时
提示风险,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
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4、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18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也没有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桂龙
                                                 日期:2019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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