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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玻科控2001年年度报告摘要2002-04-27  

						               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一节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玻集团)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SG Technology Holding Co.,Ltd.(CSG)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潮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国斌
  证券事务代表:张志平
  联系地址:中国深圳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
  联系电话:86-755-6695970
  联系传真:86-755-6692755
  电子信箱:szcsgcsg@public.szptt.net.cn
  四、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中国深圳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
  邮    编:518067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sgholding.com
  电子信箱:nbdnb@public.szptt.net.cn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大公报》
  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中国深圳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五楼证券部
  六、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南玻科控、深南玻B
  股票代码:000012(A股)、200012(B股)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本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1、利润总额:                             155,740,775
  2、净利润:                               151,297,232
  3、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2,413,313
  4、主营业务利润:                         376,231,009
  5、其他业务利润:                           3,589,166
  6、营业利润                              155,697,678
  7、投资收益:                                 288,655
  8、补贴收入:                               3,243,300
  9、营业外收支净值:                       -3,488,858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值:          364,580,339
  1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594,551
  净利润:                            151,297,232
  (1)营业外支出:                    -17,356,999
  (2)营业外收入:                      13,868,141
  (3)补贴收入:                         3,243,300
  (4)所得税影响:                       -870,523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2,413,313
  按照安达信公司审计的财务报告,本集团2001年净利润为人民币153,207,380元,按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本集团2001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51,297,232元,两者差异在于:(单位:人民币元)
  按国际会计准则:                     153,207,380
  房地产销售收入确定调整                7,407,793
  递延资产摊销调整                    -9,325,981
  递延税项调整                            792,852
  其他                                  -784,812
  按中国会计准则:                     151,297,232
  二、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调整前:
  项    目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主营业务收入      1,040,998,473     1,116,434,358      977,655,786
  净利润              151,297,232       164,228,767    -169,700,554
  总资产            2,698,960,790     2,824,842,003    2,865,585,033
  股东权益(扣少
  数股权)           1,846,507,758     1,831,694,661    1,748,225,373
  每股收益                   0.22              0.24           -0.25
  每股净资产                 2.73              2.71             2.5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72              2.59             2.4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0.54              0.48             0.46
  净资产收益率%             8.19              8.97           -9.71
  调整后:
  项    目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主营业务收入      1,040,998,473     1,116,434,358      977,655,786
  净利润              151,297,232       184,998,326    -169,700,554
  总资产            2,698,960,790     2,775,982,978    2,865,585,033
  股东权益(扣
  少数股权)         1,846,507,758     1,782,946,208    1,748,225,373
  每股收益                   0.22              0.27           -0.25
  每股净资产                 2.73              2.63             2.5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72              2.62             2.4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             0.54              0.48             0.46
  净资产收益率%             8.19             10.38           -9.71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要求计算的利润数据: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单位:人民币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2001年 2000年  2001年  2000年  2001年  2000年 2001年  2000年
  主营业务利润    20.38   23.30   20.24   23.45    0.56    0.61    0.56    0.61
  营业利润         8.43   10.72    8.38   10.79    0.23    0.28    0.23    0.28
  净利润           8.19   10.38    8.14   10.44    0.22    0.27    0.22    0.27
  扣除非经营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8.25    8.64    8.20    8.70    0.23    0.23    0.23    0.23
  四、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676,975,416    913,985,226    174,272,366     69,124,603   16,921,217    1,782,946,208
  本期增加                                 22,694,585      7,564,862   40,595,843       63,561,550
  本期减少
  期末数    676,975,416    913,985,226    196,966,951     76,689,465   57,517,060    1,846,507,758
  变动原因                                本年盈利提取   本年盈利提取  本年盈利分   主要是本年盈利
                                                                      配后余额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1、股本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增发    其他            小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318,371,179                          (76,044,590)   (76,044,590)      242,326,589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42,326,589                                                           242,326,589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76,044,590                          (76,044,590)   (76,044,590)               0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28,430,284                                                            28,430,284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其中:转配股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346,801,463                          (76,044,590)   (76,044,590)     270,756,873 
  二、已上市的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07,165,997                                                           107,165,99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223,007,956                           76,044,590     76,044,590       299,052,546(注)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330,173,953                           76,044,590     76,044,590       406,218,543 
  三、股份总数           676,975,416                                                           676,975,416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问题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1〗82号”文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安排,本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于2001年8月13日上市流通。此提示性公告于2001年8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大公报》上。
  2、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1991年10月31日首次发行A股71,587,436股, 其中可上市交易股份1700万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3.38元;同年12月18日发行B股35,945,114股,其中可上市交易股份 1600万股,发行价每股港币5.30元。A、B股于1992年2月28日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99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送3股另派发现金人民币0.70元。
  ★1993年配股方案为每10股配售新股5股,配售价格A股为每股7.95元人民币,B股为每股6.90港币,配股日期为1993年5月14日。
  ★199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送3股另派发现金人民币1.00 元,共送红股58,067,577股。除权除息日为1994年5月11日。
  ★本集团内部职工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除外)共计245.57万股,于1994年7月22日获准上市买卖。
  ★199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送3股红股,另派现金股息人民币1.00元,共送红股75,487,848股。除权除息日为1995年7月21日。
  ★1995年6月30日至7月6日在瑞士资本市场发行4,500万美元的B股可转换债券,截止95年12月31日共有141万美元的债券转换成2,755,051股B股。
  ★1995年度分红方案为每10股送3股(其中公积金转增股本送1股),另派现金人民币0.50元,股权登记日为1996年7月23日,共送红股104,599,785股。
  ★B股可转换债券在1996年共有1,965万美元转为44,242,162股B股。
  ★本集团于1997年7月22日至8月20日按10:1.935的比例实施配股,配股价为每股RMB4.00元(A股)及每股HKD3.73元(B股),实际共配售股份98,127,880股。
  ★本集团于1997年10月实施199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每10股派红股1.185股,现金0.395元人民币(含税)。股权登记日为10月31日,起始交易日A股为11月5日,B股为11月6日。共派发红股71,722,471股。
  ★1997年度内共有1120万美元的B股可转换债券转为28,414,056股B股。
  ★1998年度未进行分红派息及配股工作,股份总额和股份结构均无变化。
  ★1999年度未进行分红派息及配股工作,股份总额和股份结构均无变化。
  ★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0年总股本676,975,4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2元人民币(含税)。
  内部职工股(A股)情况
  发行日期: 1991年10月31日
  发行数量: 330万股
  发行价格: 3.38元人民币/股
  托管起止日期: 1992年1月15日至1992年1月25日
  占总股本比例: 3.07%
  1993年本集团内部职工股59.53万股获准上市买卖。
  1994年7月22日本集团内部职工股共计245.57万股获准上市买卖。
  被冻结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数为366,212股。
  二、报告期末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42,756户。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年末数(股)   比例%     性质
  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              87,175,364     12.88   A股法人股
  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87,175,364     12.88   A股法人股
  深圳市怡达贸易有限公司            76,204,633     11.26   A股法人股
  招商局(玻璃工业)控股有限公司    47,891,297      7.07   B股流通股
  三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730,951      3.36   A股流通股
  上海叶轩印务有限公司               9,183,551      1.36   A股流通股
  湖北恒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7,271,554      1.07   A股流通股
  深圳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5,878,371      0.87   A股法人股
  湖北安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868,098      0.87   A股流通股
  北京世纪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495,238      0.81   A股流通股
  (1)深圳市怡达贸易有限公司所持76,204,633股已于2002年3月21日出让给深圳市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所有。该事项于2002年3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大公报》上。
  (2)深圳市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怡达贸易有限公司是关联企业,同属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除此之外,以上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以上股东持有股份无质押或冻结情况。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 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年初持股    年末持股
  陈  潮       董事长       男      46      2000/5-2002/5     
  孙承铭        董事        男      42      2001/5-2002/5     
  焦志仁        董事        男      55      2000/5-2002/5
  曾  南      董事总经理    男      57      1999/5-2002/5      67,680      67,680
  周道志      独立董事      男      52      1999/5-2002/5
  李景奇        董事        男      45      2000/5-2002/5
  孙家文        董事        男      39      2001/5-2002/5
  刘  军        董事        男      38      2000/5-2002/5
  丁九如        董事        男      39      1999/5-2002/5
  龙  隆      独立董事      男      45      2000/5-2002/5
  杨  海        董事        男      40      2001/5-2002/5
  严纲纲      独立董事      男      42      2001/5-2002/5
  郝洪波       监事长       男      62      2001/5-2002/5
  蒙应龙        监事        男      50      1999/5-2002/5      36,442      36,442
  蒋  辉        监事        男      36      2001/5-2002/5
  钟忠流      副总经理      男      59      1999/5-2002/5      43,171      43,171
  孙静波      财务总监      女      39      1999/5-2002/5      24,816      24,816
  2、年度报酬情况: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实行基本薪金和浮动奖励。
  (2)现任董事、监事中董事总经理曾南先生和监事蒙应龙先生在公司领取报酬,没有在公司领取报酬的有:陈潮先生、孙承铭先生、焦志仁先生、周道志先生、李景奇先生、孙家文先生、刘军先生、丁九如先生、龙隆先生、杨海先生、严纲纲先生、郝洪波先生、蒋辉先生。
  (3)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7人,在公司领取报酬的4人,年度报酬总额53.88万元,其中:20-15万元的1人,15-10万元的3人。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报酬,报酬总额为43.25万元。
  3、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情况:
  (1)本公司原董事盛斌先生、赵沪湘先生、余利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于2001年5月12日召开的集团2000年度股东大会上辞去了董事职务。
  (2)本公司原监事袁武先生、陶孝栋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于2001年5月12日召开的集团2000年度股东大会上辞去了监事职务。
  (3)本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春生先生因已到正常退休年龄,于2001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辞去了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集团员工情况
  类  别    人  数   占比%
  生产人员   1526     64
  销售人员     74      3
  技术人员    467     19
  财务人员     61      3
  行政人员    273     11
  总  计     2401    100
  具有大中专以上文化的有1225人,占员工总数的51%。报告期内集团没有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人员。  第六节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南玻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和《南玻集团会议制度》等。这些规则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能够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已的权利;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2、关于大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大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与大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了“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能够积极参加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公司选聘了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没有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独立董事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自已的职责,能够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正积极着手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机制;公司经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及时披露大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详细资料和股份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将一如既往地按照有关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规则运作,努力寻求利润最大化、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分别于1999年、2000年和2001年5月份聘请了三名独立董事,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自已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公司与大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五分开”情况说明: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与大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严格分开。
  1、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实行独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自到本公司任职以来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从未在股东单位领取报酬和担任职务。 
  2、资产方面:本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体系、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工业产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均由本公司拥有;本公司独立拥有采购和销售系统。
  3、财务方面:本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在银行独立开户;公司独立依法纳税。
  4、机构方面: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独立于大股东,有自己独立的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不存在“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5、业务方面:公司主要生产经营高级浮法玻璃原片及玻璃深加工系列产品、新型显示器件和材料、新型电子元器件及结构陶瓷材料产品,业务上与大股东不存在竞争问题,公司拥有独立原材料采购供应系统,具有完整的生产系统,有独立的产品销售人员和客户,业务上完全独立于股东单位,同时公司建立了自己的新产品研究开发机构,有独立的科研队伍以保证自身的技术创新和领先。
第七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决议,公司于2001年4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大公报》上刊登了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5月12日上午在南玻集团科技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以及代表股份,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的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陈学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已于2001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大公报》上公告。                 
第八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范围及其经营情况:
  南玻集团主营业务的范围:主要进行高级浮法玻璃原片及玻璃深加工系列产品、新型显示器件和材料、新型电子元器件及结构陶瓷材料产品的研制、开发以及生产经营,玻璃幕墙工程的设计与安装, 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及投资控股等。
  南玻集团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61),主要从事高级浮法玻璃原片及玻璃深加工、新型显示器件与材料、新型电子元器件与结构陶瓷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01年全球经济增长减缓尤其是IT业的深度调整,使集团销售和利润受到了极大的负面影响。2000年,IT业利润在集团总利润中占60.61%,2001年下降至31.71%,其变化之大,出人意料。但是,多年来南玻在抓高科技的同时并没有忽略传统产业。四年前开始研制的低幅射镀膜玻璃2001年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回报;六年前开始投资的汽车玻璃2001年赢利能力大为提高;超薄浮法五年来贯彻始终的出精品理念使其成品率及经营结果达到了最好水平;显示器件和电子元器件方面经过艰辛的努力仍保持行业内佼佼者的地位。2001年在董事会、监事会的领导和支持下,集团管理层在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规范管理,带领全体员工整固基础,寻求发展,脚踏实地地工作,将市场变化及全球经济下滑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牢牢抓住有限的商机,在逆境中取得了较好成绩。 
  (1)按行业划分:
                                                  单位:人民币元
  行 业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毛利
  工业               963,522,702      600,174,076    363,348,626
  房地产业            49,263,116       39,288,635      9,974,481
  建筑装饰业          28,212,655       23,124,824      5,087,831
  合计             1,040,998,473      662,587,535    378,410,938
  (2)按地区划分:
                                             单位:人民币元
  地 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毛利
  中国               690,705,921      418,264,468    272,441,453
  美国               103,198,677       80,866,072     22,332,605
  澳洲                 6,216,749        4,828,574      1,388,175
  其他国家           246,593,881      164,345,176     82,248,705
  小计             1,046,715,228      668,304,290    378,410,938
  各地区间相互抵销   -5,716,755      -5,716,755 
  合计             1,040,998,473      662,587,535    378,410,938
  (3)占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行业:
                                                  单位:人民币元
  行业     主营业务收入   占总收入的%  主营业务毛利  占总利润的%
  工业     963,522,702       92.56      363,348,626     96.02
  2、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本集团近年来对集团内相关业务的企业进行整合,全面推行事业部制。事业部内的企业统一经营,统一考核。形成了浮法玻璃、工程玻璃、精细玻璃、汽车玻璃、微电子、房地产等事业部。各事业部2001年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如下:
  (1)浮法玻璃事业部
  浮法玻璃事业部包括下列企业:
  1)深圳南方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100%,生产经营特种浮法玻璃,注册资本60,574万元人民币。2001年末资产总额134,842万元。
  2)海南文昌南玻石英砂矿,从事采掘、冼涤、生产及销售各类石英砂产品,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2001年末资产总额5,671万元。
  浮法玻璃事业部2001年共计实现销售收入35,720万元,实现净利润8,440万元。(上述超薄浮法公司2001年末总资产和浮法玻璃事业部的销售收入、净利润都已扣除超薄浮法公司镀膜钢化厂和导电玻璃厂的相关部分)
  (2)工程玻璃事业部
  工程玻璃事业部包括下列企业: 
  1)深圳南星玻璃加工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100%,主营玻璃加工,注册资本2,310万元人民币。2001年末资产总额4,276万元。
  2)深圳南玻彩釉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100%,生产经营建筑装饰用玻璃制品,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2001年末资产总额2,475万元。
  3)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注附注a),本公司控股100%,生产经营玻璃制品,注册资本3,200万元人民币。2001年末资产总额11,059万元。
  4)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见附注b),本公司控股100%,生产镀膜玻璃、镀膜镜系列产品,注册资本800万美元。2001年末资产总额12,963万元。
  5)深圳宏达镜业有限公司(见附注c),本公司控股75%,注册资本678万元人民币,生产金属镀镜及玻璃制品。2001年末资产总额2,288万元。
  6)深圳新宏达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见附注c),本公司控股75%,注册资本1,008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安全玻璃、安全用膜。2001年末资产总额2,742万元。
  7)深圳南方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镀膜钢化厂,本公司控股100%,营运资金7,500万元人民币。2001年末资产总额22,123万元。
  8)深圳南玻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100%,从事玻璃幕墙及室内玻璃工艺美术装饰,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2001年末资产总额1,724万元。
  工程玻璃事业部2001年共计实现销售收入45,385万元,实现净利润3,403万元。
  (3)精细玻璃事业部
  精细玻璃事业部包括下列企业:
  1)深圳伟光导电膜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70%,注册资本500万美元,生产经营导电膜玻璃及制品。2001年末资产总额17,140万元。
  2)深圳南方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导电玻璃厂,本公司控股100%,营运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2001年末资产总额20,330万元。
  3)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75%,注册资本900万美元,生产经营显示器件。2001年度尚未正式投产。
  精细玻璃事业部2001年共计实现销售收入18,619万元,实现净利润3,711万元。
  (4)汽车玻璃事业部
  深圳奔迅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100%,生产经营汽车安全玻璃,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2001年末资产总额22,550万元,2001年实现销售收入15,461万元,实现净利润752万元。
  (5)微电子事业部
  微电子事业部包括下列企业:
  1)深圳南虹电子陶瓷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100%,主要生产经营电子陶瓷元器件,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2001年末资产总额10,689万元。
  2)深圳南玻结构陶瓷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100%,生产经营高科技结构陶瓷产品,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2001年末资产总额3,836万元。
  微电子事业部2001年共计实现销售收入5,625万元,实现净利润1,087万元。
  (6)房地产事业部
  房地产事业部包括下列企业:
  1)南玻(武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100%,从事房地产综合开发及经营,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2001年末资产总额6,010万元。
  2)四川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100%,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2001年末资产总额20,254万元。
  3)海南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100%,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注册3,000万元人民币。2001年末资产总额5,535万元。
  4)南玻(天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见附注d ),本公司控股7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从事房地产开发。2001年末资产总额3,243万元。
  5)北海南玻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见附注d),本公司控股6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从事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2001年末资产总额1,530万元。
  房地产事业部2001年共计实现销售收入4,927万元,亏损280万元。
  (7)海外公司
  1)美国标准玻璃公司,本公司控股100%,代售本集团产品,注册资本20万美元。2001年末资产总额154万元人民币。
  2)南玻(澳洲)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100%,主营玻璃贸易,注册资本50万澳元。2001年末资产总额669万元人民币。
  海外公司2001年共计实现销售收入1,859万元人民币,亏损318万元。
  (8)其他
  深圳南锋玻璃机械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100%,生产经营玻璃机械加工,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2001年末资产总额1,207万元,2001年实现销售收入19万元,亏损54万元。
  附件 a: 2001年11月19日,经深圳市工商局批准,深圳南方中空玻璃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为: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200万元人民币。
  b:2000年12月20日,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签订《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由本公司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南星玻璃加工有限公司分别受让香港华龙机电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20%和10%股权。受让完成后,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100%股权。
  c:2002年1月25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本公司受让香港伟时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宏达15%和新宏达15%股权;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南星玻璃加工有限公司受让香港伟时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宏达10%和新宏达10%股权。
  d: 按本公司与香港南亮有限公司协议,香港南亮有限公司对北海南玻物业有限公司和南玻(天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享受任何权益或承担风险。因此,本公司实际拥有上述公司100%的权益。
  3、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集团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21.71%,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总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9.63%。
  4、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报告期,南玻集团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是集团高科技企业销售额和利润的大幅下滑以及以前年度投入的房地产资金回笼缓慢。
  (1)2001年全球性经济下滑尤其是IT业深度调整给集团显示器件和电子元器件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2000年,高科技企业在集团总利润中占60.6%,2001年下降至31.7%。尽管如此,2001年集团充分利用调整之机,进一步加大对高科技企业设备技术的投入,实现产品升级换代,为今后发展奠定基础。集团确信IT业困难只是暂时的,随着国内外对IT业的不断投入以及对IT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IT业复苏指日可待。
  (2)2001年集团房地产的销售形势仍不理想,存货量仍然较大,占用集团大量资金。2002年集团将采取新的销售机制与营销方法促进存量的销售,尽快回笼资金。
  二、公司投资情况
  1、报告期公司没有募股资金也没有以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2、2001年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1)、第三条ITO镀膜生产线设备已安装并进入调试阶段,2002年初投入商业运作。
  (2)、日熔化量250吨精细光膜玻璃生产线项目。该生产线正抓紧时间建设,目前预计生产线于2002年9月份正式点火,10月出产品。
  三、公司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项  目          2001年    2000年    增减%                     原    因
  总资产         269,896   277,598   -2.77    主要是偿还借款以及应收帐款、存货减少
  长期负债 
  股东权益       184,651   178,295    3.56    本年度盈利留存
  主营业务利润    37,623    41,540   -9.43    主要是集团高科技产品的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下降
  净利润          15,130    18,500  -18.22    主要是集团高科技产品的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下降
  四、宏观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
  1、国家政策的影响
  2002年国家仍将采取积极的财政货币政策,通过加大投资、促进消费来推动国民经济继续保持7%的高增长,IT业和房地产业无疑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方面。尽管过去一年IT业的发展减缓,但其增长幅度仍然高于其他许多行业,前景向好。随着住房货币化商品化的不断深入,居民住房消费是拉动消费的首选。这些都对与此有关联的本集团带来积极的影响。
  2、加入世贸组织的影响
  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有关协议,近期平板玻璃关税税率下降幅度不大,不会出现国外产品大举进入的局面。相反,加入WTO会促进我国玻璃行业的发展,国外资本也会寻求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企业集团进行合作,加速我国玻璃工业的结构调整,并在开放、公平竞争的国际贸易环境中更加快捷地获取技术、市场等信息,为本集团扩大出口以及产业升级创造有利条件。
  3、北京申奥成功的影响
  北京申奥成功必将加大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品的需求,给玻璃企业带来巨大的商机,这对本集团实施扩大规模化战略思想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五、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和安达信公司出具了2001年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计划
  2002年对南玻集团来说是挑战、建设和管理的一年。首先面临的是挑战,国际经济持续低迷,回升乏力,使经营工作面临很大困难。2002年又是建设的一年,除继续完成2001年在建的重大投资项目外,又有新的投资项目,任务艰巨。2002年也是管理年,加强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从管理中要效益,进一步提高整个集团的管理水平,也使我们有大量的基础工作要做。尽管有困难,但我们充满信心,只要上下齐心,努力工作,一定能取得好的成绩。
  1、继续走改革创新之路,推崇创新思维和企业危机意识,丰富企业文化内涵,不断改革完善现有运行机制,不断寻求各种资源的优化整合。
  2、进一步强化管理,完善员工绩效考核机制。严格控制各成本,量化考核到个人。将精品意识引入到管理之中,要求包括市场、生产、品管、研发、成本控制等在内的所有管理工作都要出精品,向管理要效益。
  3、加强新产品研发和科研队伍建设。加强技术服务、市场调研和竞争分析。
  4、加快房地产套现,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最大限度地盘活存量资金。
  5、加强在建和新建项目的管理。规范和整合集团行业资产,形成合理顺畅灵活的股权关系。
  6、加强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审时度势,有层次有步骤地实施整体战略布局,以应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提高集团整体竞争实力和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七、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本集团第二届董事会召开了六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1年4月6日上午在深圳蛇口南玻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决议已于2001年4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大公报》上公告。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1年5月12日在深圳蛇口南玻科技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选举陈潮先生为南玻集团董事长。本次董事会决议已于2001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大公报》上公告。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7月25日在深圳蛇口南玻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董事会决议已于2001年7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大公报》上公告。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1年9月15日在珠海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会议讨论并决定:解聘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将公司A股审计委托给安达信公司,并授权管理层做出具体安排。会后,公司多次与安达信公司协商,最终签署协议,聘请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为公司A股审计机构,此决定于2001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大公报》上公告。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1)2000年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将公司名称由“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更名事项经国家工商管理局以“(国)名称变核外字[2001〗第38号核准,并于2001年3月27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2)200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0年末总股本676,975,4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2元人民币(含税)。公司于2001年6月实施了派现工作。
  八、利润分配预案
  1、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按照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集团净利润数151,297,232元,董事会将其作如下分配:分别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5,129,723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7,564,8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921,217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45,523,864元,以2001年末总股本676,975,4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3元人民币(含税)。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须经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2002年预计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分配次数:公司2002年度分配利润1次;
  (2)、分配比例: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20%~50%;公司2001年末未分配利润用于2002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为10%~50%。
  (3)、分配形式:以现金方式为主。
  (4)、说明:以上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在实施时,需董事会以分配预案形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正式实施,且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发展和盈利情况做出调整选择的权力。
  九、其他事项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大公报》为本公司2001年信息披露报刊。
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01年度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
  1、南玻集团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0年4月6日上午在南玻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决议已于2001年4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大公报》上公告。
  2、南玻集团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1年5月12日在深圳蛇口南玻科技大厦七楼召开。会议推举郝洪波为监事长。本次监事会决议已于2001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大公报》上公告。
  3、南玻集团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1年7月25日在深圳蛇口南玻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决议已于2001年7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大公报》上公告。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2001年监事会通过列席和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会议,了解和掌握集团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了有效监督。情况如下:
  1、依法运作情况
  2001年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控制度健全,运作规范。
  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在董事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科学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没有发现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01年监事会检查集团业务、财务状况,查阅帐薄和其他会计资料,尚未发现任何违反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和安达信公司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可靠,公司财务报告及审计意见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情况。
  4、公司购买资产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5、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
第十节 重要事项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海南南玻实业发展公司与海南越海建设经济开发公司之“华侨之家”一案。1999年11月26日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以(1999)海南民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裁定,要求越海公司归还本公司房款17,153,423.36人民币元及该款利息损失的70%,海南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退还未售华侨之家所有房屋。本公司不服判决,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0年8月3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0)琼民终字第28号民事判决书裁定维持原判。海南南玻实业发展公司仍然认为判决有失公允之处,公司利益遭受侵犯,遂于2000年12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并获受理。2001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2000)民监字第568号文裁定:撤销海南省高院和中院的判决,指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2)一九九三年七月本公司与美国电子材料公司(AEM)签订MLCI/SMD交钥匙工程合同一案已于2001年5月21日达成庭外和解。
  2、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3、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详见有关财务报告附注。
  4、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本集团没有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集团资产的事项。
  (2)重大担保事项
  本集团2001年没有向集团外其他企业提供担保,本公司对集团下属公司贷款担保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担保金额(单位:万元)
                                      美元         人民币
  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                           1,500
  深圳伟光导电膜玻璃有限公司                         1,500
  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          200
  深圳奔迅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100          2,200
  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1,000
  深圳南方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200         15,000
  南玻(天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55
       合       计                     500         21,855
  (3)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年末也没有委托理财计划。
  5、持股5%以上股东没有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作出承诺事项。公司在2000年度报告中披露了2001年预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20%~50%;公司2000年末未分配利润用于2001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约为50%。实际董事会作出的200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股利分配比例超过预计数。
  6、2001年度公司解聘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A股审计机构。续聘香港安达信公司为公司B股审计机构。2001年公司支付给A、B股审计机构的费用分别是人民币50万元和65万元(差旅、住宿等费用自理)。
  7、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准、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8、2000年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将公司名称由“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更名事项经国家工商管理局以“(国)名称变核外字[2001〗第38号核准,并于2001年3月27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9、根据财会〈43〉号文—《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问题的解答》的规定,于2000年12月31日,尚未摊销的开办费余额,若金额较大,直接将其余额转入当期损益将对公司的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可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本集团于2000年12月31日的开办费余额约为4,875万元,若全部计入2001年度的损益,将对本集团的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编制2001年度会计报表时,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列示开办费摊销时对会计报表产生的影响,该项调整对本集团2001年年初净利润的累计影响数约为4,875万元,其中,减少年初未分配利润4,144万元,减少年初盈余公积金731万元;增加本集团2000年度净利润影响2,077万元;减少本集团2000年初未分配利润影响6,952万元。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本集团财务报告经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玲、孙宜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 会计报表(附后)。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1. 会计制度
  本公司及本集团的会计报表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2. 会计年度
  采用公历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及本集团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各项资产均按取得、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5.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将投资持有50%以上权益性资本的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合并会计报表采用下方法编制:
  (1) 母、子公司因采用不同会计制度而产生的差异予以调整;
  (2) 母、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重大内部交易调整冲销;
  (3) 投资权益、相互往来及其未实现利润全部冲销。投资权益在抵销时发生的合并价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合并价差"在长期投资项目中单独反映。
  本公司将投资的合营企业采用比例合并法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合并报表采用下列方法编制:
  (1) 本公司与合营企业采用会计制度不同,由此产生的差异予以调整;
  (2) 本公司与合营企业之间的重大交易调整抵销;
  (3) 投资权益及相互往来按比例调整抵销。
  6.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以外币计价的业务按交易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市场汇率")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外币计价的货币性资产及负债按当日的市场汇率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由此而产生的汇兑损益除固定资产购建期间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所发生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其余均计入当年损益中。
  7. 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
  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本公司境外子公司以外币编制的会计报表按如下方法折算成人民币:
  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及负债类项目按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利润表项目按当年平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由于外币报表折算而产生的货币折算差额在股东权益中单列项目反映。
  8.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
  坏账损失核算采用备抵法,按期末应收款项余额之可回收性计提坏账准备。管理层采用账龄分析法及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财务及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地估计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分为专项坏账准备及一般坏账准备。
  专项坏账准备的提取是对各重大应收款项进行分析,在分析过程中,将综合考虑此账款的账龄,债务单位的财务及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账款的当期回收情况及期后回收情况等,从而进行坏账准备的估计并计提。
  对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提取一般坏账准备。具体提取比例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之2%。
  10. 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包装物、辅料及低值易耗品和产成品。存货以实际成本入账,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按加权平均法确定。包装物、辅料、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一次性摊销。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可变现净值按估计净售价减估计尚需投入的生产成本及其相关的销售费用后的价值计算。根据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年损益。
  存货的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
  11.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1)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投资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2)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本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本公司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3)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公司股权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在投资期限内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的股份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的股份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按单项分析法对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并计入当年损益。
  12. 固定资产的核算及折旧方法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为:
  (1)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及工具等。
  (2) 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不属于生产主要设备的物品。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或根据国家规定重估的价值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计价。实际成本包括买价和相关的税费以及将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发生的日常维修及保养支出于发生当年度予以费用化;具有未来经济效益的重大改良及更新支出则予以资本化。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并按其类别、预计可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计提。固定资产类别及预计可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折旧率如下:
  类       别        预计可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至35年               10%        2.6%-4.5%
  机器设备              10至20年               10%        4.5% - 9%
  运输设备及其他         8至10年            5%-10%       9%-11.875%
  固定资产处置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确认为当年度损益。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年损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
  13.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本集团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等。在建工程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包括直接建造和购入有关资产的成本、于兴建、安装及测试期间有关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及外币汇兑差额,并扣除交付使用前取得的收入。在建工程于交付使用后转为固定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于长期停建并且预计未来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性能上及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的,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已经发生减值的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14. 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
  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及其他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无形资产的成本自取得当日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以直线法平均摊销,其摊销年限如下:
  土地使用权    30-50年
  专有技术          15年
  软件使用费        10年
  土地开发时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根据财政部财会[2001〗43号文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前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而未能转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的公司,可不作调整。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定期检查各无形资产预计的未来经济获利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15.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指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记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在其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在公司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性计入费用。
  16.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一般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至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的期间,予以资本化。
  借款费用按使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相关借款的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及资本化率予以资本化。
  17. 收入确认的方法
  收入基于以下方法确认:
  (1)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系指产品销售收入及劳务收入。
  产品销售是于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且不再对该产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同时与销售该产品有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劳务收入主要指收入,于完成劳务时予以确认。当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2)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使用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
  18.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会计报表所列示的税前利润,调整不须缴纳税金或不可扣除的各项收支项目,并考虑所有的税赋优惠后按适用税率计算。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的所得税。
  19.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或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提供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时,应当变更会计政策。
  变更会计政策时应采用追溯调整法,除非产生的与以前年度相关的累计影响数无法合理地确定,则应采用未来适用法。
  如果赖以进行会计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的信息,积累更多的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
  会计估计变更时,对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估计进行处理。
  本公司及本集团原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本公司及本集团从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根据财会<43>号文-《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问题的解答》的规定,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摊销的开办费余额,若金额较大,直接将其余额转入当期损益将对公司的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可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本集团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开办费余额约为4,875万元,若全部计入二零零一年度的损益,将对本集团的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编制二零零一年度会计报表时,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列示开办费摊销时对会计报表产生的影响,该项调整对本集团二零零一年年初净利润的累积影响数约为4,875万元,其中,减少年初未分配利润4,144万元,减少年初盈余公积731万元;增加本集团二零零零年度净利润2,077万元;减少本集团二零零零年初未分配利润6,952万元。
  四、税项
  1. 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公司之子公司海南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南玻(武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北海南玻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南玻(天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须缴纳以下营业税金及附加:
  (1) 营业税:按应税经营收入的5%计征;
  (2) 城市维护建设税:海南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按应缴纳营业税额的7%计征;
  (3) 教育费附加:海南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按应缴纳营业税额的3%计征。
  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南玻幕墙工程有限公司须缴纳以下营业税金及附加:
  (1) 营业税:按应税经营收入的3%计征;
  (2)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纳营业税额的1%计征。
  2. 增值税及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增值税暂行条例》,本集团除以下两家子公司外,均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的增值税率缴纳销项增值税,购买原材料及半成品等时所缴付的进项增值税可用于抵扣销售货物时的销项增值税。另外,本集团按照应缴增值税额的1%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1) 本公司之子公司海南文昌南玻石英砂矿产品销售收入按13%的税率计缴增值税。经文昌市国家税务局核定:二零零一年全年按应纳增值税额的50%减免增值税。
  (2) 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南玻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以应纳税额6%计缴,该公司本年度无增值税缴纳,但需进行零申报。
  3. 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本集团除下述子公司外,于深圳及海南地区设立的子公司按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之应纳税所得额,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余子公司按33%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伟光导电膜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蛇口征收分局以深地税蛇函[2000〗45号文批准,从二零零零年起延长五年减半交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异地销售分公司纳入总公司合并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生产型子公司均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享受“两免三减”企业所得税政策性优惠。
  4. 境外子公司按所属国家税收规定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