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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 玻A: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5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玻集团”)董事
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
勤勉履责,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健康可持续发
展。现就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依法合规运作,同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2021 年全年共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会议 2 次,通讯方式
会议 12 次,审议并通过了议案 47 项。全体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所承担的职责,
均按时出席会议或通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
缺席的情况。
    (二)董事会年度重点工作
    1、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 3,070,692,1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人民币 1 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实施完毕。
    2、公司对外投资事项
    经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
资子公司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拟利用其厂区预留工业用地,投资建设一条日熔
量 1,200 吨的光伏窑及配套深加工线,投资总额约 85,809 万元。


                                    -1-
    经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
资子公司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计划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及已有配套设施,建设一
条日熔量为 110 吨的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及建设配套研发中心,投资总额约
28,496 万元。
    经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
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拟利用三期 650T/D 线超白太阳能窑炉运
行已超过 8 年的设计窑龄需进行冷修技改的契机,启动双玻压延线技术改造升级
工作,投资总金额 14,349 万元。
    经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计划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投资建设南玻华东总部大厦,项目规划总投资
20,404.56 万元。
    经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投资建设南玻集团广西北海光
伏绿色能源产业园项目,预计一期项目总投资约 50 亿元。
    经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计划在安徽省合肥市投资建设南玻节能玻璃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分期建设,
其中一期总投资约 2.1 亿元。
    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
资子公司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拟计划充分利用园区富余土地实施生产线
改扩建,对现有镀膜设备进行技改升级、扩建车间及补充配套加工设备装置,同
步实施全智能连线,项目计划投入资金约 1.23 亿元。
    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全资子公司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对一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
新增投资 53,487 万元。
    (三)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审议议案 15 项。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全面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
极推进各发展项目的建设,切实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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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了各委员会的实施细则。报告期内,各委员会职责明确,
整体运作情况良好,确保了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无其他重要意见和建议。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按照《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
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3、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定期审核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财务报
告等。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对董事 2021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在报告期内遵守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参加或委托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按照相
关规定行使表决权,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董事
的义务。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关注
公司运作,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日常经营及
发展决策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并根据其专业知识对公司的日常
运作情况、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对外担保事项、
控股股东及其其他关联方占有公司资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聘请审计机构
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


                                   -3-
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
用。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详见《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为投资者的决策提供充分依据。2021 年,
通过公司指定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共计披露
信息 54 份。同时,公司采用多渠道、多角度、多层面沟通的策略,通过法定信
息披露以及召开股东大会、召开投资者交流会、参加各类策略会、回复深交所互
动易平台的问题、组织投资者实地调研、接受投资者电话咨询等方式,通过多种
途径有效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全面认知,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具体
详见《2021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五、2021 年经营工作回顾
    2021 年经营工作情况详见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六、2022 年工作计划要点
    2022 年依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国际形势中不稳
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世界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在这样的环境下,集团将继续
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坚持高质量发展,秉承“经营第一”的宗旨,竭尽全
力实现各项生产经营和建设目标。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公司
发展战略,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制度,严防、
控制与规避各类风险,不断提升决策效率、提高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水平,优化
产业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的向前
发展,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公司广大投资者。

    以上董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