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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 玻A: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5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1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注重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这一年的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以通讯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会次
  姓名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会 大会次数
                       数                        数       数
                                                                    议

 朱桂龙     14          1           13            0       0         否         5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
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作用。2021年度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和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关于计提资

                                         -1-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以及公司资金占用及对
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对《关于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关于聘请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1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2021年本人不定期听取公司高管对公司经营
状况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
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
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时提示风险,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
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4、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1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也没有独
                                   -2-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桂龙
                                             日期:2022 年 4 月 21 日




                                 -3-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1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注重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这一年的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以通讯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会次
  姓名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会 大会次数
                       数                        数       数
                                                                    议

 朱乾宇     14          1           13            0       0         否         4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
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作用。2021年度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和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关于计提资

                                         -4-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以及公司资金占用及对
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对《关于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关于聘请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1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2021年本人不定期听取公司高管对公司经营
状况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
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
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时提示风险,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
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4、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1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也没有独
                                   -5-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乾宇
                                             日期:2022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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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1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注重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这一年的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以通讯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会次
  姓名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会 大会次数
                       数                        数       数
                                                                    议

 许年行     14          1           13            0       0         否         4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
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作用。2021年度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和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关于计提资

                                         -7-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以及公司资金占用及对
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对《关于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关于聘请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1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2021年本人不定期听取公司高管对公司经营
状况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
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
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时提示风险,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
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4、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1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也没有独
                                   -8-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许年行
                                             日期:2022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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