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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 玻A: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2-04-25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     公告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 南玻 0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公司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充分的分析,并
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17,555 万元,主要
为清远节能拟对一期电子玻璃生产线进行技改,公司对部分不能满足项目需要的
资产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7,468 万元;另对其他零星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87 万元。
    2、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
减值》的要求,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公司在 2021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基于谨慎原则,聘请了第三方评估公司
对相关资产组合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本期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1-
10,323 万元。
    3、坏账准备
    公司下属工程玻璃公司收到客户背书的由恒大及其子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
汇票,由于恒大及其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预计短期难以兑付,公司对该部分商业
承兑票据及应收账款计提专项坏账准备金额 10,317 万元;对于应收宜昌鸿泰置
业有限公司的人才基金款项,公司综合考量本年度相关事项已转为民事诉讼等有
关情况,就该笔款项的预计信用风险进行了重新评估,本期计提专项坏账准备
4,788 万元;另对账龄较长或存在纠纷等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专项坏账
准备 336 万元。
    4、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部分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44 万元。
    综上,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3,763 万元。此外,2021 年第三季度,公
司已计提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67,169 万元。该事项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述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前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10,932 万元,
将减少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110,932 万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
循稳健的会计原则。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
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规
避财务风险,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没
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2-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
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