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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 玻A:关于2022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2022-04-25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 南玻 0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
案》,为满足公司统筹管理所持票据、信用证等资产以及适应金融机构产品升级
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
    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
展的资产池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统筹使用所持的票据、信用证等资产的
需要,对其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
协议银行对公司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公司所持的票据、信用证等资产
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所持有的承
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
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
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的产品及服

                                    -1-
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资产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
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
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开展业务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
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
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
化原则确定。
    二、业务目的
    公司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进一步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票据、信用证等资
产的集中管理和使用;同时,充分利用尚未到期的票据、信用证等资产作为抵押
进行融资,盘活资源,提升资产的流动性,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
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
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该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
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通过用新收的票据、信用证等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
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信用证等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
承兑汇票、流动贷款等融资方式。公司的担保额度为资产池质押额度,入池资产
对该项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随着入池资产的到期,办理托收解汇,致使
所质押担保的资产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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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
接,建立质押台账、跟踪管理,及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资产池质押率。
资产池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
具体实施和操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部门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
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有利于盘活
资源,提升资产的流动性,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未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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