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8-11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0-82
债券代码:114418、114423 债券简称:19 康佳 01、19 康佳 02
114488、114489 19 康佳 03、19 康佳 04
114523、114524 19 康佳 05、19 康佳 0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8月10日(星期一)下午2:4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10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
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
1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587,900,78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4.41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83,152,204 股,占上市公司总
1
股份的 24.21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748,5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972%。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8,869,372 股,占公司外资股
股份总数 7.25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8,869,372 股,占公司外资股
股份总数 7.25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64,153,85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66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9,405,27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46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748,5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972%。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 1 人、监事 1 人、高级管理人员 1 人,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了如
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东莞康佳投资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881,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1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58,869,372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34,6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1%;反对
1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2、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为东莞康佳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778,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2%;反对
12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58,869,372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031,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98%;反对
1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部分物联网、智慧康养及超高清显示终端相关专
利的议案》。
该项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审议,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
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02,1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94%;反对
5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58,869,372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02,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94%;反对
5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成峰、李潇璇;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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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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