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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康佳A: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1-30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1-04
债券代码:114423、114488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3
         114489、114523             19 康佳 04、19 康佳 05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392,975.18 万
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6.5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692,182.69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5.7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的担保金额为 68,5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49%。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境外全资公子司香港
康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康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额度保
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与香康公司签署的《综合
融资额度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2 亿元,保证期间为额
度保证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被担保人为香康公司,债权人为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
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以
下简称“北京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
公司为北京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与江西新材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及其有效修
订与补充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担保期限
为《借款合同》及其有效修订与补充项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被担保人为江西新材公司,债权人为北京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晶玉石
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义县支行(以
下简称“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
本公司为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与新凤微晶玉石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各类业
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7,200 万元,期限为最高额保证
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被担保人为新凤微晶玉石公司,债权
人为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
       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同创
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滁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
兴业银行滁州分行与康佳同创公司签署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
同”和在约定期限内依约签订的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为 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
年。被担保人为康佳同创公司,债权人为兴业银行滁州分行。
       本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及 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港康佳有
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原 35.5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基
础上为香康公司增加担保额度 0.22 亿美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本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及 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康佳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江西新材公司提供金额
为 6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及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微晶玉石公司提供金额为 2.5 亿元人民
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 2018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康佳同创
电器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佳同创公司增加担保额度
2 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康佳同创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增加至 9 亿元。此次增加
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占
                   担保方                                                                               是否
担保                        最近一期   经审议的最   本次新增     尚在担保期   可用担保额   上市公司最
        被担保方   持股比                                                                               关联
 方                         资产负债   高担保额度   担保金额      限的金额       度        近一期净资
                     例                                                                                 担保
                              率                                                             产比例

                                       369,354.78                22,837.15    326,517.63
        香康公司    100%     91.6%                    2 亿元                                 5.31%      否
                                          万元                     万元          万元

康佳    江西新材                                                 54,950.58
                    51%     78.70%       6 亿元     5,000 万元                49.42 万元     7.43%      否
集团    公司                                                       万元

        微晶玉石                                                 17,778.85
                    51%     94.60%      2.5 亿元    7,200 万元                21.15 万元     3.10%      否
        公司                                                       万元
     康佳同创
                  100%   66.63%      9 亿元     5,000 万元   22,800 万元   62,200 万元   3.45%   否
     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香港康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 年 3 月 28 日
    注册地址:11/F CHINABEST INTL CTR 8 KWAI ON RD KWAI CHUNG NT
    注册资本:50 万港元
    经营范围:机电、电子产品进出口。
    产权及控制关系:香康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香康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和 2020 年 1-11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1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04,380.34                       281,840.11
         负债总额                             286,383.18                       258,176.38
         净资产                                17,997.15                        23,663.73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554,545.16                        383,132.24
         利润总额                              17,948.94                          7,777.54
         净利润                                16,978.75                          6,610.76
    (二)被担保人: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2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恒丰镇
    法定代表人:朱新明
    注册资本:27,272.7273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
中介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国内贸易代理,
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江西新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 51%的
股权。
    江西新材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和 2020 年 1-11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1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94,678.69                       186,469.50
         负债总额                             141,108.56                       146,757.88
         净资产                                53,570.13                        39,711.61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28,918.14                        19,320.53
         利润总额                     -4,215.52             -14,985.19
         净利润                       -4,109.63             -13,858.51
    (三)被担保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5 月 5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冷素敏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经营范围:微晶玉石系列产品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凭商务部门批文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微晶玉石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本公司通过控股子
公司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微晶玉石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和 2020 年 1-11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1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62,965.43              57,146.03
         负债总额                     53,693.81              54,058.76
         净资产                        9,271.62               3,087.27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16,177.59               6,602.84
         利润总额                        130.59              -6,671.76
         净利润                           28.66              -6,184.35
    (四)被担保人: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7 月 28 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花园东路 789 号
    法定代表人:林洪藩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冰箱、电视机、洗衣机、冷柜与挤板、吸塑件、注塑件、模具、
塑胶件、五金件等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技术咨询与售后服务;空调、
厨卫电器、照明制暖、日用小家电的销售与售后服务;提供仓储服务(除危险化
学品),物流配货,自有厂房租赁;钢材、铜材、铝材金属制品、矿产品、有色
金属及其压延产品销售;软件及辅助设备、节能环保设备、新能源产品、电子设
备及原器件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同创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康佳同创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和 2020 年 1-11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1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85,683.27              209,708.26
         负债总额                 146,046.39           139,733.99
         净资产                    39,636.88            69,974.27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282,800.21            233,625.38
         利润总额                  1,169.11                537.38
         净利润                    1,169.11                537.3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香康公司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债
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2 亿元,担保范围是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与
香康公司签署的《综合融资额度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
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支付的其他款项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
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
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额度保证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5、合同生效: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
章及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
生效。
    (二)江西新材公司与北京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北京银行南昌红谷滩支
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担保范围是北京银行南昌红
谷滩支行与江西新材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及其有效修订与补充项下主债权本
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
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借款合同》及其有效修订与补充项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或以加盖公章的文件认可的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微晶玉石公司与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债
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7,200 万元,担保范围是农业银行安义县
支行与新凤微晶玉石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务项下发生
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
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康佳同创公司与兴业银行滁州分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兴业银行滁州分行(债
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担保范围是兴业银行滁州分
行与康佳同创公司签署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和在约定期
限内依约签订的合同项下兴业银行滁州分行为康佳同创公司提供各项借款、融
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康佳同创公司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
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
费用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香康公司、江西新材公司、微晶
玉石公司和康佳同创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上述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
本公司决定为上述公司签署的融资合同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香康公司、江西新材公司、微晶玉石公司和康佳同创公
司均为本公司控股公司,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
风险可控。本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香康公司和康佳同创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公司为上述公司提
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
    本公司为江西新材公司和微晶玉石公司提供担保时,上述公司的其他股东为
担保额度的 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392,975.18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6.5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692,182.69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5.7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金额为 68,5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49%。
六、备查文件目录
《额度保证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