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A:关于2015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涉事项的进展情况说明2016-08-31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涉事项的进展情况说明
一、2015 年度报告非标意见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16SZA20347)。导致保留
意见的事项如下:
1、中恒华发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2 月、4 月和 6 月预付关联方武
汉恒生光电产业有限公司 370 万元、10,000 万元和 25 万元,合计
10,395 万元采购款,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采购交易共发生
251.91 万元,收回本金 10,143.09 万元。由于审计范围受限也无法
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对此项关联方采购业务的经济实质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预付款项以及财务
报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2、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恒华发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 16026
号)。截止审计报告签发日,由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
作尚未结束,我们无法判断最终调查结论对中恒华发公司财务报表可
能产生的影响。
二、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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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 71 号),要求会计事务所不晚于 2016 年半
年报披露前就非标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接到关注函后即聘请审计机构启动对公司 2015 年度非标意
见所涉事项的专项审计工作,截止 2016 年半年报披露日,由于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的调查工作
尚未结束,审计机构表示无法就立案调查事项是否明显违反相关信息
披露规则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度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1、公司与武汉恒生光电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光电”)
日常经营关联往来系每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业务范围,2013 年至
2015 年间,液晶显示屏货源非常紧张,从而支付预付货款,是行业
内运作惯例。由于 2015 下半年开始,显示屏价格出现急速下滑,公
司为避免造成经营损失,取消了相应订单,公司于 2015 年底依照多
年与恒生光电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收回全部预付资金及利息。
2、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
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 16026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
目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公司尚未收
到针对上述立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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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说明。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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