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A:关于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2017-04-25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7-15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2016年11月12日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仲裁第二被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46460万元
4、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本案仲裁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没有影响。
一、本次所涉仲裁的基本情况
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
及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万科因《光
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
仲裁。仲裁庭已于2016年11月12日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上述仲裁事
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2016年11月01日、2016年11
月16日、2017年2月18日、2017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二、仲裁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来的《开庭通知
书》及《关于 SHEN DP20160334 号仲裁案延期作出裁决的决定》,关
于 SHEN DP20160334 号仲裁案将于 2017 年 5 月 13 日(星期六)上午
开庭审理,并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作出裁决。
三、简要说明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
裁事项。
四、以上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已于2016年12月20日针对上述案件
向公司做出书面承诺:“若仲裁判深圳万科胜诉,则因合同纠纷导致
的仲裁损失由武汉中恒集团全额承担”,鉴于此本案仲裁结果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没有影响。
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积极与各部门进行沟通、补充完善证据材料,
力争早日完成该诉讼事宜。
公司将根据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