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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华发A: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8-04-24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020、200020   证券简称:深华发A、深华发B                  公告编号:2018-10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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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中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吴爱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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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71,620,013.62              191,829,256.72                     -10.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07,367.89                  421,173.37                      -27.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469.74                 -36,964.59                     114.8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37,819.42               -18,501,959.59                     101.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11                     0.0015                     -2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11                     0.0015                     -2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0%                      0.13%                       -0.0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600,196,482.65              629,762,731.38                      -4.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20,980,345.91              320,672,978.02                      0.1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66,354.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50,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10,910.6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0,618.20

减:所得税影响额                                                            53,276.15

合计                                                                       301,898.1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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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8,974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116,489,894
武汉中恒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人        41.14%        116,489,894                  0
                                                                                      冻结                 116,489,894

赛格(香港)有                                                                        质押                          0
                 境外法人               5.85%         16,569,560                  0
限公司                                                                                冻结                          0

GOOD HOPE                                                                             质押                          0
CORNER
                 境外法人               4.49%         12,700,000                  0
INVESTMENTS                                                                           冻结                          0
LTD

长江证劵经纪                                                                          质押                          0
(香港)有限公 境外法人                 1.89%          5,355,249                  0
                                                                                      冻结                          0
司

                                                                                      质押                          0
钟佳潮           境内自然人             0.40%          1,124,774                  0
                                                                                      冻结                          0

LI SHERYN                                                                             质押                          0
                 境外自然人             0.37%          1,036,200                  0
ZHAN MING                                                                             冻结                          0

                                                                                      质押                          0
李森壮           境内自然人             0.34%           956,600                   0
                                                                                      冻结                          0

                                                                                      质押                          0
韩亚明           境内自然人             0.31%           864,200                   0
                                                                                      冻结                          0

                                                                                      质押                          0
BINGHUA LIU      境外自然人             0.30%           840,313                   0
                                                                                      冻结                          0

                                                                                      质押                          0
周红兵           境内自然人             0.28%           800,000                   0
                                                                                      冻结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武汉中恒集团                                                           116,489,894 人民币普通股            116,489,894


                                                                                                                         4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赛格(香港)有限公司                                                 16,569,560 境内上市外资股     16,569,560

GOOD HOPE CORNER
                                                                     12,700,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12,700,000
INVESTMENTS LTD

长江证劵经纪(香港)有限公司                                          5,355,249 境内上市外资股      5,355,249

钟佳潮                                                                1,124,774 人民币普通股        1,124,774

LI SHERYN ZHAN MING                                                   1,036,2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1,036,200

李森壮                                                                 956,6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956,600

韩亚明                                                                 864,2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864,200

BINGHUA LIU                                                            840,313 境内上市外资股         840,313

周红兵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

                                 前十名股东中,武汉中恒集团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
说明                             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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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8年1月1日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预付款项                          21,059,239.02           943,328.01     2132.44% 本期预付海尔材料款
其他应收款                         8,687,027.96          4,335,729.72     100.36% 积方投资的租金本期未收回
在建工程                           1,172,756.00           654,356.00       79.22% 本期增加公明围栏建设
应付账款                          57,200,204.76         84,004,870.73      -31.91% 部分预付账款冲减了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367,676.99            278,128.18       32.20% 本期部分货款提前收取
应付职工薪酬                       3,106,633.16          5,083,357.93      -38.89% 本期发放年终奖
应付利息                            255,829.74            164,895.80       55.15% 本期短期贷款增加
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1月~3月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财务费用                           4,354,111.52          2,759,446.38      57.79% 本期短期贷款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            -93,425.39               上期坏账转回
投资收益                            110,910.67                      -               银行理财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266,354.57            -17,113.46               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营业外支出                             1,381.80               271.73      408.52% 本期税收滞纳金
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1月~3月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支付的各项税费                     7,128,845.32          4,088,728.88      74.35% 本期支付的增值税上期增加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2,000,000.00                     -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              110,910.67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412,682.00             55,901.58      638.23% 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回款项减少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金净额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3,851,816.62          2,406,232.31      60.08% 本期更新固定资产设备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2,000,000.00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1,532,341.95         41,987,422.93     213.27% 本期短期借款增加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1,560,722.31         41,098,717.81     220.11% 本期偿还短期借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与武汉中恒集团曾于2009年4月29日签署了《资产置换合同书》(详情请见2009年4月30日的公司公告),其
中本公司部分置出资产——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镇华发路的两块工业用地(房地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7226760号”与“深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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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字第7226763号”、宗地号为“A627-005”与“A627-007”,合计面积约4.82万平方米)系纳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
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的土地,为便于城市更新项目的推进结合共同合作开发的原则,上述置出地块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本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的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2015年3月4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的议案》,明确在土地开发之前本公司和
武汉中恒集团就各自所享有的项目地块及各自出资建造的地上建筑物获取相应的搬迁补偿对价,经测算预计本公司获取的搬
迁补偿对价占总对价的50.5%、武汉中恒集团占49.5%。
    经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9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光明
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与武汉中恒新科技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科”)及深圳市万科光
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光明”)签署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合
作协议约定书》、《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合同》和《房屋收购及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2016年9月12日,公司收到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SHEN DP20160334号案仲裁通知》,深圳万科因《光
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合同》起诉公司及武汉中恒集团,仲裁庭已于2016年11月12日及2017年5月13
日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于2017年8月作出裁决,尽管仲裁庭驳回了深
圳万科提出的大部分仲裁请求,但公司认为本案裁决在仲裁程序和所谓违约事实的认定上存在问题,其裁决结果损害了公司
的合法权益,公司已于2018年2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裁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案件进展详见
2016年9月14日、2016年11月01日、2016年11月16日、2017年2月18日、2017年3月24日、2017年4月25日、2017年7月1日、2017
年8月18日及2018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二)2015年12月31日,武汉中恒集团将其持有公司88,750,047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到期回购日为2016
年12月31日。武汉中恒集团将前述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回购业务,回购交易日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2016年2月1日,
武汉中恒集团将其持有公司27,349,953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到期回购日为2016年12月31日。武汉中恒集团
将前述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回购业务,质押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回购交易日延期至实际解除质押之日止,截至
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尚未解除质押,公司已经函询控股股东,并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的提示性公告》,详
见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公告。


   (三)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116,489,8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14%,于2016年9月27日被司法冻结,
冻结期限自2016年9月27日至2018年9月26日止,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
司公告。


   (四)2014年3月21日,华发物业与深圳市积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方投资”)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及《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该协议已于2016年2月5日解除。由于积方投资占用场地,长期拖欠租金、管理费及水电费,为了
维护合法权益,华发物业于2016年3月8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并于2016年11月收到深圳仲裁委员会(2016)
深仲裁字346号裁决书,裁决华发物业胜诉,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截至目前该案件处于强制执行阶段。


    (五)大股东增持承诺
     控股股东于2017年11月20日及28日分别作出增持公司B股股票283万股及A股股票不少于280万股的承诺,承诺期限为6
个月内,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处于承诺履行期内,承诺尚未履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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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本公司和子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参
                                          与经营任何与深华发及其控股子公司                    自 2007 年 4
                    武汉中恒                                                  2007 年 03 月
                                          有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利用深华发的                    月 12 日起常 正常履行中
                    集团                                                      29 日
                                          潜在控股关系做出任何有损深华发及                    年履行
                                          其控股子公司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深华发及其控
                                          股子公司之间尽可能避免发生关联交
                                          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
                                          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遵循
股改承诺                                  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                   自 2007 年 4
                    武汉中恒                                                  2007 年 03 月
                                          签定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                    月 12 日起常 正常履行中
                    集团                                                      29 日
                                          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年履行
                                          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深华发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在收购及资产重组后,将保证与深华                    自 2007 年 4
                    武汉中恒                                                  2007 年 03 月
                                          发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                    月 12 日起常 正常履行中
                    集团                                                      29 日
                                          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年履行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
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
再融资时所作承
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关于与深圳万科诉讼案件:1.若仲裁
                                          判深圳万科胜诉,则因合同纠纷导致                    自 2016 年 12
                    武汉中恒                                                  2016 年 12 月
                                          的仲裁损失由武汉中恒集团全额承                      月 20 日起履 正常履行中
                    集团                                                      20 日
其他对公司中小                            担;2.因解除相关合同产生的或有损                    行
股东所作承诺                              失和风险,由武汉中恒集团先行承担。

                                                                                                              截至本报告披露
                    武汉中恒              承诺将于发函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 2017 年 11 月 自通知之日
                                                                                                              日处于履行期限
                    集团                  司 B 股股票 283 万股                20 日           起 6 个月内
                                                                                                              内的尚未履行



                                                                                                                            8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截至本报告披露
                    武汉中恒              承诺将于发函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 2017 年 11 月 自通知之日
                                                                                                       日处于履行期限
                    集团                  司 A 股股票不少于 280 万股        28 日        起 6 个月内
                                                                                                       内的尚未履行

承诺是否按时履
                    是
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
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
                    不适用
行的具体原因及
下一步的工作计
划


四、对 2018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8 年 01 月 0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