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20、200020 证券简称:深华发 A、深华发 B 公告编号:2020-26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深华发 A、深华发 B 股票代码 000020、20002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牛卓 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 411 栋华发大厦 办公地址 东座 618 电话 0755-86360201 电子信箱 huafainvestor@126.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元) 300,703,421.38 339,190,174.05 -11.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165,597.55 2,580,411.13 22.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167,896.46 190,686.95 1,561.31% 1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200,212.24 45,194,220.56 -53.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12 0.0091 23.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12 0.0091 23.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6% 0.79% 0.1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610,602,250.47 614,163,899.86 -0.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32,593,647.44 329,428,049.89 0.9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4,154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武汉中恒集 境内非国有 质押 116,100,000 42.13% 119,289,894 0 团 法人 冻结 119,289,894 赛格(香港) 质押 0 境外法人 5.85% 16,569,560 0 有限公司 冻结 0 GOOD HOPE 质押 0 CORNER INVESTMEN 境外法人 3.43% 9,722,000 0 冻结 0 TS LTD. 长江证劵经 质押 0 纪(香港)有 境外法人 1.89% 5,355,249 0 限公司 冻结 0 国元证券经 质押 0 纪(香港)有 境外法人 1.37% 3,870,117 0 限公司 冻结 0 质押 0 李中秋 境外自然人 1.00% 2,830,000 0 冻结 0 质押 0 钟佳潮 境内自然人 0.47% 1,329,602 0 冻结 0 招商证券香 质押 0 国有法人 0.39% 1,113,288 0 港有限公司 冻结 0 LI SHERYN 质押 0 境外自然人 0.38% 1,074,000 0 ZHAN MING 冻结 0 质押 0 李森壮 境内自然人 0.36% 1,017,773 0 冻结 0 前十名股东中,李中秋系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属一致行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 动的说明 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前十名股东中,钟佳潮通过普通账户持股 795,602 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 534,000, 说明(如有) 合计持股 1,329,602 股 2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逐步形成工业业务与物业经营业务两大主营业务。其中,工业业务为注塑件、保丽龙(轻型材料 包装)、液晶显示器整机生产和销售,物业经营业务主要为自有物业的对外出租。 由于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2020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070.34 万元,同比减少 11.35%;营业利润 396.51 万 元,同比增长 34.29%;净利润 316.56 万元,同比减少 22.68%。工业生产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28118.85 万元,同比下降 11.79%, 营业利润亏损 98.73 万元,同比下降 158.28%,净利润亏损 82.41 万元,同比减少 150.38%。物业租赁业务上半年实现营业 收入 1870.13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6.22%,营业利润 495.31 万元,同比增加 292.85%,净利润 399.04 万元,同比增加 321.94%。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 收入准则”),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 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 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 自2021年1 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本公司于2020年1月1 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相 关会计 政策进行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