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 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公司董 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一)整体经营情况 2020年是极不寻常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疫情全面爆发, 公司位于武汉的重要子公司受疫情影响,复工复产时间晚于全国其它 地区,订单流失较为严重。面对如此困难的经营环境,公司全体员工 共同努力,积极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顺应行业环境及国家政策 的调整,突破思维和管理策略,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174.2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4.13%;利润总额881.7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3.76%,净利润683.02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5.09%。 ●视讯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606.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19.29%,营业利润647.9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2.49%,视讯事业 部在报告期内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优化了各品牌产品的销售占比, AOC、VSCN及VSC系列品牌的销售占比均有提升,在完成好现有客户订 单的同时,开辟了京东等线上销售渠道,2020年全年实现销售液晶显 示器90万台,比去年提升了9.68%。 ●注塑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549.17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25.86%,营业利润54.8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39%。随着市场竞争 的不断激烈,注塑利润空间受到挤压,但该事业部于2018年底投入生 1 / 10 产的新型生产线在2020年度继续充分发挥其自动化优势,大大提高了 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注塑事业部全年实现销量9900吨,完成了 全年销量目标。 ●保丽龙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83.3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44.30%,全年实际销售2500吨,基本达成销量目标。EPS事业部为了 更好的完成2021年销售目标,在维护好现有订单的同时,增加结构件 订单占比,同时开发新的客户资源,力争承接更多国内外大型家电客 户订单。 ●物业租赁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58.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 加4.55%,营业利润6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86%。2020年度公司 优化了承租商户的结构占比,出租率稳步提升,同时公司严格控制成 本,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因此公司整体租赁利润与以前年度有较大幅 度提升。 (二)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为电子产品生产行业,主营业务包括注塑件、保丽龙及液晶 显示器整机的生产及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华中和香港地区,具体情 况如下: 1、营业收入构成: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691,742,269.12 100% 721,557,440.51 100% -4.13% 分行业 分行业 显示器 396,060,015.82 57.26% 332,014,645.59 46.01% 19.29% 注塑件 185,491,674.08 26.82% 250,187,919.33 34.67% -25.86% EPS 产品 35,833,322.61 5.18% 64,330,319.24 8.92% -44.30% 物业租赁 40,587,453.21 5.87% 38,819,374.89 5.38% 4.55% 材料收入 424,864.96 0.06% 30,416,394.86 4.22% -98.60% 水电费及其他 33,344,938.44 4.82% 5,788,786.60 0.80% 476.03% 2 / 10 分产品 分产品 显示器 396,060,015.82 57.26% 332,014,645.59 46.01% 19.29% 注塑件 185,491,674.08 26.82% 250,187,919.33 34.67% -25.86% EPS 产品 35,833,322.61 5.18% 64,330,319.24 8.92% -44.30% 物业租赁 40,587,453.21 5.87% 38,819,374.89 5.38% 4.55% 材料收入 424,864.96 0.06% 30,416,394.86 4.22% -98.60% 水电费及其他 33,344,938.44 4.82% 5,788,786.60 0.80% 476.03% 分地区 分地区 国外 89,452,347.92 12.93% 46,013,771.11 6.38% 94.40% 华中 559,316,357.64 80.86% 632,345,774.07 87.64% -11.55% 华南 42,973,563.56 6.21% 43,197,895.33 5.99% -0.52% 单位:元 2、营业成本: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行业分类 项目 占营业成本比 占营业成本比 同比增减 金额 金额 重 重 显示器 原材料 356,756,101.94 96.48% 297,635,346.58 95.85% 0.63% 显示器 人工工资 4,188,729.59 1.13% 8,056,874.03 2.59% -1.46% 显示器 折旧 3,420,883.01 0.93% 2,707,468.22 0.87% 0.06% 注塑件 原材料 128,039,531.19 76.19% 188,922,768.85 84.54% -8.35% 注塑件 人工工资 13,052,940.69 7.77% 19,712,637.41 8.82% -33.78% 注塑件 折旧 3,694,753.86 2.20% 3,758,398.37 1.68% -1.69% EPS 产品 原材料 20,188,707.50 53.28% 37,579,378.81 60.43% -7.15% EPS 产品 人工工资 3,585,503.44 9.46% 9,502,156.33 15.28% -5.82% EPS 产品 折旧 1,331,746.04 3.51% 1,545,988.21 2.49% -13.86% EPS 产品 能源 6,500,077.80 17.16% 11,106,824.84 17.86% -0.70% 3 / 10 3、费用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15,417,760.60 20,879,256.97 -26.16% 管理费用 34,481,219.11 38,034,071.63 -9.34% 财务费用 12,640,702.89 9,946,778.92 27.08% 研发费用 7,285,833.84 6,649,163.02 9.58% 4、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0,631,785.58 567,726,597.98 2.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0,912,515.98 493,262,890.97 5.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9,719,269.60 74,463,707.01 -19.80% 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951,415.71 75,379,501.53 -24.4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471,921.66 78,288,039.15 -22.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520,505.95 -2,908,537.62 -21.04% 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380,634.80 215,911,217.10 -84.0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093,364.01 278,912,458.77 -65.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1,712,729.21 -63,001,241.67 2.05% 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594,072.28 8,683,852.01 -175.93% 5、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0 年末 2020 年初 占总资产 占总资产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货币资金 60,968,053.58 9.71% 38,095,501.00 6.20% 3.51% 应收账款 128,063,911.79 20.39% 138,755,691.43 22.59% -2.19% 存货 70,166,013.49 11.18% 66,971,551.96 10.90% 0.28% 4 / 10 投资性房地产 47,224,662.27 7.52% 48,952,992.57 7.97% -0.45% 长期股权投资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193,605,444.53 30.84% 198,229,817.31 32.28% -1.44% 在建工程 740,000.00 0.12% 0.00% 0.12% 短期借款 12,527,808.00 2.00% 24,633,898.20 4.01% -2.02% 长期借款 61,000,000.00 9.72% 73,000,000.00 11.89% -2.17%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详细情况如下: 序 召开 召开 会议 审议内容 号 时间 方式 届次 2020年1 2020年第一 1.《2020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 通讯 月20日 次临时会议 2.《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7.《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通讯 第十届董事 8.《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0年4 与现 2 会第二次会 9.《关于公司2020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月28日 场相 议 10.《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结合 案》; 11.《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12.《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 2020年8 1. 《2020年半年度报告》; 3 通讯 会第三次会 月21日 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 2020年 第十届董事 4 通讯 1.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10月25 会第四次会 5 / 10 日 议 2020年 2020年第二 5 11月30 通讯 1.《关于增加2020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次临时会议 日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 临时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所做决议,在公司《章 程》规定的权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股东大会授权办理事 项,主要内容如下: 1、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20年度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在15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自行选择融资 金钩,根据贷款条件决定贷款、开具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事 宜以及相应贷款融资的公司资产抵押(质押)事宜; 2、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续 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 50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 20 万元。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主要开展的工作包括:听取公司年度经营 情况、财务工作情况及内部审计情况,对公司财务规范和内审督导工 作给予持续关注和跟进指导,推进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 发函督促审计报告按时提交,并于年审期间先后多次与注册会计师沟 通,客观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审工作,并作出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的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 6 / 10 度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与实际情况基本一致,符合相关法规 及公司薪酬考核体系的规定。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成员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 4、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提 出了合理化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充分行使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 的职权,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及 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及股 东承诺履行情况、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公司 重大诉讼、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公司管理层充分听取并采纳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 三、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现有内部控制 制度完整、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 要,并能得到有效实施;能够保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 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能够保证公司财务 报告及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能够保证公司经营 管理目标的实现。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 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和披露信息;能够 7 / 10 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投资 者的利益。 四、公明旧改项目诉讼情况 公司及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于2015年8月26日与深圳万科及万 科光明签署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 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书》、《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 项目合作经营合同》和《房屋收购及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根据合同 规定,在深圳万科支付6亿元拆迁款后公司启动项目拆迁及实施主体 申报等程序,但在推进过程中,由于合同约定的主要条件相互矛盾, 政府旧改部门已经明确表示拒绝接受本项目《搬迁协议》备案及实施 主体申报。 2016年9月,深圳万科以深华发和武汉中恒集团违反《合作经营 合同》约定逾期办理《改造实施主体确认书》等手续为由,向华南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华南国仲”)提起仲裁,要求深华发 和武汉中恒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合计人民币46,460万元。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解除与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 限公司“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合 同,同时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向深华发出具《承诺函》,承诺主要 内容为若仲裁(即本案)判深圳万科胜诉,则因合同纠纷导致的仲裁 损失由武汉中恒集团全额承担。 2017年8月,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作出裁决,尽管驳回了深圳万科提出的大部分仲裁请求,但公司认为 本案裁决在仲裁程序和所谓违约事实的认定上存在问题,其裁决结果 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2018年2月,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裁申请,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2018年8月16日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 公司的诉讼请求。 8 / 10 2018年8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深圳万科强制执行 申请。 2019年10月,因多家案外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 议”及申请“不予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0日裁 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若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及“不予执行” 被依法驳回,深圳万科可继续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五、公司未来展望 (一)经营情况分析 武汉恒发科技作为公司的重要子公司,受市场竞争加剧、原辅材 料供应紧张等因素的影响,企业面临的压力有增无减,解决困局的核 心是通过技术升级,提升技术附加值,提高盈利能力;在下游消费需 求升级的大背景下,通过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调整改进产品结构、 改良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同时拓展上游原辅材料的供应渠道, 避免材料短缺影响生产。 一定时期内,物业租赁仍是公司发展的另一块重要业务,充分利 用自有物业,提供经营、租赁、服务业务将为公司的现金流带来一定 的贡献,待城市更新改造项目逐步实施落地后,将为公司带来长期稳 定的收入来源。 (二)新年度经营计划 ◆工业业务产业升级 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尚未完全过去,公司全体同仁仍将继续努力在 服务好现有客户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市场,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同 时公司将加大市场上短缺的原辅材料供应商开发力度,尽量避免上游 材料短缺给公司生产带来负面影响。在维护好现有客户的基础上,积 极寻找电子消费类的优质技术项目,通过技术优化、管理优化逐步实 9 / 10 现产业升级;同时加强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充分利 用公司所处地理优势,将业务做大做强。 ◆推动城市更新项目进展 加快推动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项目及深圳 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发大厦更新项目改造进度,加快项目工作的各项 手续办理,力争早日取得阶段性进展。 ◆继续重点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将在2021年度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 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严格落实和提高相关制度的执行 力度,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严格按内部控制文件要求执行资金使用 审批程序管理规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 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相 结合的原则,在确保利润稳定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的开 发建设,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升奠定扎实基础。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10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