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 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公司董 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一)整体经营情况 2021年度,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对宏观经济的不利影响,叠加行 业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带来的冲击,以及部分地方出台的“能耗 双控”等措施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环境面临巨大挑战。全体员工攻 坚克难,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基本完成了期初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任 务,呈现出稳定增长的良性发展趋势。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561.1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0.68%;利润总额1195.0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5.54%,净利润 720.1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44%。 ●视讯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542.3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4.89%,视讯事业部在报告期内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优化了各品牌 产品的销售占比,AOC、VSCN及VSC系列品牌的销售占比均有提升,在 完成好现有客户订单的同时,开辟了京东等线上销售渠道,2021年全 年实现销售液晶显示器70万台。 ●注塑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494.7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21.27%。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激烈,注塑利润空间受到挤压,但该事 业部于2018年底投入生产的新型生产线在2021年度继续充分发挥其 1 / 10 自动化优势,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注塑事业部全年 实现销量11182吨,完成了全年销量目标。 ●保丽龙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42.1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21.18%,全年实际销售2851吨,达成销量目标,但因传统行业受疫情 等因素影响,利润出现微亏。该事业部为了更好的完成2022年销售目 标,在维护好现有订单的同时,增加结构件订单占比,同时开发新的 客户资源,力争承接更多国内外大型家电客户订单。 ●物业租赁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34.7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 加24.05%。2022年度公司调整了租赁期限,优化了承租商户的结构占 比,出租率稳步提升,同时公司严格控制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因此公司整体租赁利润与以前年度有较大幅度提升。 (二)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为电子产品生产行业,主营业务包括注塑件、保丽龙及液晶 显示器整机的生产及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华中和香港地区,具体情 况如下: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765,611,248.70 100% 691,742,269.12 100% 10.68% 分行业 分行业 显示器 415,423,079.69 54.26% 396,060,015.82 57.26% 19.29% 注塑件 224,947,682.55 29.38% 185,491,674.08 26.82% -25.86% EPS 产品 43,421,169.27 5.67% 35,833,322.61 5.18% -44.30% 物业租赁 50,347,102.73 6.58% 40,587,453.21 5.87% 4.55% 材料收入 26,693,866.77 3.49% 424,864.96 0.06% -98.60% 水电费及其他 4,778,347.69 0.62% 33,344,938.44 4.82% 476.03% 分产品 分产品 2 / 10 显示器 415,423,079.69 54.26% 396,060,015.82 57.26% 19.29% 注塑件 224,947,682.55 29.38% 185,491,674.08 26.82% -25.86% EPS 产品 43,421,169.27 5.67% 35,833,322.61 5.18% -44.30% 物业租赁 50,347,102.73 6.58% 40,587,453.21 5.87% 4.55% 材料收入 26,693,866.77 3.49% 424,864.96 0.06% -98.60% 水电费及其他 4,778,347.69 0.62% 33,344,938.44 4.82% 476.03% 分地区 分地区 境外 509,999,596.18 66.61% 89,452,347.92 12.93% 94.40% 境内 255,611,652.52 33.39% 602,289,921.20 87.07% -11.55% 2、营业成本: 单位:元 2021 年 2020 年 行业分类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显示器 391,806,497.69 57.38% 369,785,369.91 60.30% -2.92% 注塑件 214,615,037.95 31.43% 168,053,472.02 27.40% 4.03% EPS 产品 45,040,644.84 6.60% 37,890,056.81 6.18% 0.42% 物业租赁 7,620,827.32 1.12% 5,329,922.72 0.87% 0.25% 材料收入 18,897,797.58 2.77% 28,254,317.78 4.61% -1.84% 水电费及其他 4,858,092.80 0.71% 3,915,555.27 0.64% 0.07% 合计 682,838,898.18 613,228,694.51 11.35% 3、费用 单位:元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商检费,售后服务费以及损 销售费用 8,440,486.05 15,417,760.60 -45.25% 耗减少 管理费用 41,484,831.93 34,481,219.11 20.31% 财务费用 7,795,478.74 12,640,702.89 -38.33% 汇兑损失减少 研发费用 10,794,872.74 7,285,833.84 48.16% 研发项目增加 4、现金流 单位:元 3 / 10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8,510,578.56 580,631,785.58 -7.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0,834,338.63 520,912,515.98 5.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2,323,760.07 59,719,269.60 -120.64% 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2,594.04 56,951,415.71 -99.5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83,893.47 60,471,921.66 -89.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321,299.43 -3,520,505.95 79.56% 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2,181,709.17 34,380,634.80 284.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092,163.32 96,093,364.01 12.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4,089,545.85 -61,712,729.21 139.03% 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51,573.57 -6,594,072.28 141.73% 5、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 年末 2021 年初 占总资产 占总资产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货币资金 34,426,043.11 5.22% 60,968,053.58 9.71% -4.49% 应收账款 128,675,327.97 19.5% 128,063,911.79 20.39% -0.89% 存货 90,585,670.27 13.73% 70,166,013.49 11.18% 2.55% 投资性房地产 46,191,777.80 7% 47,224,662.27 7.52% -0.52% 固定资产 187,889,261.5 28.47% 193,605,444.53 30.84% -2.37% 在建工程 740,000.00 0.11% 740,000.00 0.12% -0.01% 短期借款 26,480,857.00 4.01% 12,527,808.00 2.00% -2.01% 长期借款 0.00 61,000,000.00 9.72% -9.72%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详细情况如下: 4 / 10 序 召开 召开 会议 审议内容 号 时间 方式 届次 1.《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7.《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通讯 8.《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1年4 与现 第十届董事会 1 9.《关于公司2021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月23日 场相 第五次会议 结合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 11.《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12.《关于2021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制定<反舞弊与举报投诉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15.《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年8 第十届董事会 3 通讯 1. 《2021年半年度报告》 月20日 第六次会议 2021年 第十届董事会 4 10月22 通讯 1.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七次会议 日 2021年 2021年第一次 5 12月24 通讯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临时会议 日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所做决议,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权责范围 内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股东大会授权办理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1、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21年度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在15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自行选择融资 机构,根据贷款条件决定贷款、开具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事 5 / 10 宜以及相应贷款融资的公司资产抵押(质押)事宜; 2、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续 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主要开展的工作包括:听取公司年度经营 情况、财务工作情况及内部审计情况,对公司财务规范和内审督导工 作给予持续关注和跟进指导,推进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 发函督促审计报告按时提交,并于年审期间先后多次与注册会计师沟 通,客观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审工作,并作出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的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 度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与实际情况基本一致,符合相关法规 及公司薪酬考核体系的规定。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成员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 4、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提 出了合理化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充分行使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 的职权,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及 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 6 / 10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及股 东承诺履行情况、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公司 重大诉讼、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公司管理层充分听取并采纳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 三、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现有内部控制 制度完整、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 要,并能得到有效实施;能够保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 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能够保证公司财务 报告及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能够保证公司经营 管理目标的实现。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 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和披露信息;能够 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投资 者的利益。 四、公明旧改项目诉讼情况 公司及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于2015年8月26日与深圳万科及万 科光明签署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 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书》、《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 项目合作经营合同》和《房屋收购及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根据合同 规定,在深圳万科支付6亿元拆迁款后公司启动项目拆迁及实施主体 申报等程序,但在推进过程中,由于合同约定的主要条件相互矛盾, 政府旧改部门已经明确表示拒绝接受本项目《搬迁协议》备案及实施 主体申报。 2016年9月,深圳万科以深华发和武汉中恒集团违反《合作经营 7 / 10 合同》约定逾期办理《改造实施主体确认书》等手续为由,向华南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华南国仲”)提起仲裁,要求深华发 和武汉中恒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合计人民币46,460万元。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解除与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 限公司“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合 同,同时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向深华发出具《承诺函》,承诺主要 内容为若仲裁(即本案)判深圳万科胜诉,则因合同纠纷导致的仲裁 损失由武汉中恒集团全额承担。 2017年8月,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作出裁决,尽管驳回了深圳万科提出的大部分仲裁请求,但公司认为 本案裁决在仲裁程序和所谓违约事实的认定上存在问题,其裁决结果 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2018年2月,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裁申请,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2018年8月16日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 公司的诉讼请求。 2018年8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深圳万科强制执行 申请。 2019年10月,因多家案外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 议”及申请“不予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0日裁 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五、公司未来展望 (一)经营情况分析 武汉恒发科技作为公司的重要子公司,受市场竞争加剧、原辅材 料供应紧张等因素的影响,企业面临的压力有增无减,解决困局的核 心是通过技术升级,提升技术附加值,提高盈利能力;在下游消费需 求升级的大背景下,通过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调整改进产品结构、 改良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同时拓展上游原辅材料的供应渠道, 8 / 10 避免材料短缺影响生产。 一定时期内,物业租赁仍是公司发展的另一块重要业务,充分利 用自有物业,提供经营、租赁、服务业务将为公司的现金流带来一定 的贡献,待城市更新改造项目逐步实施落地后,将为公司带来长期稳 定的收入来源。 (二)新年度经营计划 ◆工业业务产业升级 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尚未完全过去,公司全体同仁仍将继续努力在 服务好现有客户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市场,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同 时公司将加大市场上短缺的原辅材料供应商开发力度,尽量避免上游 材料短缺给公司生产带来负面影响。在维护好现有客户的基础上,积 极寻找电子消费类的优质技术项目,通过技术优化、管理优化逐步实 现产业升级;同时加强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充分利 用公司所处地理优势,将业务做大做强。 ◆推动城市更新项目进展 加快推动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项目及深圳 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发大厦更新项目改造进度,加快项目工作的各项 手续办理,力争早日取得阶段性进展。 ◆继续重点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将在2022年度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 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严格落实和提高相关制度的执行 力度,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严格按内部控制文件要求执行资金使用 审批程序管理规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 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相结 合的原则,在确保利润稳定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发 9 / 10 建设,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升奠定扎实基础。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10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