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董事会决议公告2018-12-07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 2018-062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以邮件及电话
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九届董事会第
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深圳市兴龙机械模具有限公司银
行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兴龙机械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公
司”)43%股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
设银行”),按照持股比例 43%为建设银行向兴龙公司提供的总额 28,000 万
元的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即最高限额为 12,040 万元。本次质押担保期
间从与建设银行办理好上述股权质押手续之日起,达到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建设银行须释放本公司质押的股权:1.兴龙公司结清该笔贷款;2.兴龙公司
将办理好的房产证重新抵押至建设银行之日;3.释放土地证后 60 个工作日。
若因国家机关在办理房产证审批流程中延缓导致不能在 60 工作日内将办理
好的房产证抵押回建设银行,需要延长担保期限的,需本公司书面授权。
授权本公司董事长签署与该担保事项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 证 券 时 报 》、《 香 港 商 报 》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深圳市兴龙机
械模具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63 号)和《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
度人民币叁亿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叁亿元整。本次授信为信用额度授信,无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借款方
式为信用贷款,按需分笔提款。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
内信用证。授权本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合同文
件。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4)。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