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0年度报告(摘要)的补充公告2001-04-19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0年度报告(摘要)的补充公告
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的规定,按全面摊薄法和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利润表附表:
报告期利润 2000年度 1999年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全面 加权 全面 加权 全面 加权 全面 加权
摊薄 平均 摊薄 平均 摊薄 平均 摊薄 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28.8 17.57 0.12 0.12 15.7 12.3 0.15 0.15
营业利润 -114.3 -69.75 -0.48 -0.48 -47.4 -37.2 -0.45 -0.45
净利润 -127.6 -77.89 -0.54 -0.54 -55.02 -43.1 -0.53 -0.53
扣除非经常-135.8 -82.89 -0.57 -0.57 -55.02 -43.3 -0.53 -0.53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注: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1、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利润÷期末净资产
2、全面摊薄每股收益=报告期利润÷期末股份总数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P/(EO+NP÷2+Ei×Mi÷MO-Ej×Mj÷MO)
其中:P为报告期利润;NP为报告期净利润;EO为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净资产;MO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4、加权平均的每股收益(EPS)=P/(SO+SI+Si×Mi÷MO-Sj×Mj÷MO)
其中:P为报告期利润;SO为期初股份决总数;SI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或缩股等减少股份数;MO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