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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力A: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4-16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证券简称:特力A、B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
九届董事会第十次正式会议、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8,409,968.93 元,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87,380,544.20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

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规定,同时兼顾公

司未来战略布局等资本性支出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31,058,3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8,621,166.40 元,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上述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0 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的 33.72%。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 10 股应分得的现金红利。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
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的利润分配方案,监
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
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其他说明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九届董事会第十次正式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九届董事会第十次正式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