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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力A: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6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公司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督促公司
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运作,科学决策,保障了公司财务规范
运行,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监
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情况
和审议的主要事项如下:
    (一)2020 年 1 月 10 日召开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二)2020 年 4 月 2 日召开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境内、境外版)、《2019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境内、外
版)。
    (四)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境内、
外版)。
    (五)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境内、
外版)。
    二、监事会 2020 年度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本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
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的各项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勤勉尽职,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了认真
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
本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报告没有异议。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采取了回避
表决措施,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特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七)对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会计事项的意
见
     经审慎查验,监事会认为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变更是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
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