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了会议拟定的议案。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减免租金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对符合条件的租户进行租金减免,系公司在新冠疫情背 景下,为做好疫情防控,助力企业有序经营,依法履行公司社会责任 的具体表现,符合公司积极承担国企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社 会形象。 本次减免租金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减免租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租金减免的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胡玉明 江定航 张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