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十届董事会第七次正式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于事前获取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 立场,现对本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 2023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 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胡玉明 江定航 张 栋 2023 年 4 月 27 日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