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3-04-27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深圳
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
第七次正式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9: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 1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
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A、B 股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3 年 5 月 9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
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提案 8.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应当进行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提案 8.00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十届董事会第七次正式会议决议
公告》及《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邀请的其他嘉宾和同意列席的相关
— 2 —
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特力大厦三楼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 列 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境内、外
3.00 √
版)
4.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00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
7.00 √
回报规划》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8.00 √
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9.00 √
品的议案》
10.00 《关于申请 2023 年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选举票数
11.00 《关于补选十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的议案》 应选 2 人
11.01 选举戴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11.02 选举叶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2.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将就 2022 年度履职情况进
行述职。
3.披露情况及其他说明
— 3 —
(1)以上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适用累积投
票制, 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
独计票。
(3)以上提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七次正式会议、十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十
届董事会第七次正式会议决议公告》《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
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及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
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
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 4 —
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
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
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
样。
(4)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
备律师验证。
2.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9:00-17:00。
3.登记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特力大厦三楼公司董事
会秘书处。
4.联系人:刘梦蕾,电话:(0755)88394183;公司传真:
(0755)83989386 ;
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特力大厦三、四楼。
5.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
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
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十届董事会第七次正式会议决议》;
2.《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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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 6 —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0025”,投票简称为“特力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时,其对该项提案组
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
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说明:选举监事(提案 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代表监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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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
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
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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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
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全部提
案代为行使委托权限内的表决权。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本次会议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
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境内、外版) √
4.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00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
7.00 √
报规划》
8.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9.00 √
的议案》
10.00 《关于申请 2023 年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选举票数
11.00 《关于补选十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的议案》 应选 2 人
11.01 选举戴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11.02 选举叶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
— 9 —
“√”。
2.对于提案 11.00,如同意选举相关候选人为公司监事,请在该
候选人“投票数”栏目内填写相应的投票数;如不同意选举相关候选
人为公司监事,在该候选人“投票数”栏目内填 0。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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