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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药一致: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5-10-24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5-42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闫志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平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菲菲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298,937,947.02             12,828,941,540.90                           11.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66,153,764.26              4,764,607,822.09                           10.5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866,003,376.77                      9.30%        19,679,806,543.54                  9.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6,753,078.44                       17.66%          574,072,330.77                 13.5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83,019,662.66                       20.67%          556,678,816.45                 16.9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08,159,149.92                169.2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5                  17.58%                     1.583                5.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5                  17.58%                     1.583                5.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1%                   0.07%                    11.46%                -2.0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主要为子公司国控柳州处置投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389,032.17
                                                                                                资性房地产取得拆迁补偿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主要为本期收到各类专项补助
                                                                             13,640,742.2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及财政贴息等。

                                                                                                 主要为上年单独计提的西藏那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273,444.33 曲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本期收
                                                                                                回 。

                                                                                                主要为国药控股及中国医药对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375,000.00 外贸易公司提供托管服务取得
                                                                                                的收入。



                                                                                                                                3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主要为子公司国控柳州因拆迁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864,911.21
                                                                                        获得搬迁奖励和停业安置补偿。

减:所得税影响额                                                         5,055,519.6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094,096.02

合计                                                                    17,393,514.3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5,463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国药控股股份有
                    国有法人              51.00%     184,942,291        74,482,543
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9%       8,300,000
一六组合

中国证券金融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2%       7,704,972
份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1%       7,298,555
零六组合

HTHK/CMG
FSGUFP-CMG
FIRST STATE         境外法人               1.94%       7,032,720
CHINA
GROWTH FD

VALUE
PARTNERS            境外法人               1.61%       5,847,103
CLASSIC FUND

中信证券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8%       5,007,937
限公司



                                                                                                                        4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中国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传
统-普通保险产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7%        4,237,124
品-005L-CT001
深

新华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6%        4,199,772
红-个人分红
-018L-FH002 深

中央汇金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5%        3,804,400
限责任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0,459,748 人民币普通股           110,459,748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8,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300,00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7,704,972 人民币普通股           7,704,972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7,298,555 人民币普通股           7,298,555

HTHK/CMG FSGUFP-CMG FIRST
                                                                            7,032,720 境内上市外资股         7,032,720
STATE CHINA GROWTH FD

VALUE PARTNERS CLASSIC
                                                                            5,847,103 境内上市外资股         5,847,103
FUND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7,937 人民币普通股           5,007,93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4,237,124 人民币普通股           4,237,124
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 深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4,199,772 人民币普通股           4,199,772
红-个人分红-018L-FH002 深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804,400 人民币普通股           3,804,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未知上述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
说明                                 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期初余额减少22,482.43万元,增长率 -36.32%,主要原因为本期减少商业承兑汇票结算业
务;
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余额增加2,802.36万元,增长率98.07%,主要原因为本期押金、保证金增加;
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余额减少1,613.44万元,增长率 -40.03%,主要原因为本期待抵扣增值税减少;
4、应付利息:较期初余额增加212.71万元,增长率31.91%,主要原因为本期融资规模上升;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余额增加304.31万元,增长率76.08%,主要原因为一年内到期的会员
积分所对应的公允价值较年初增长;
6、长期借款:较期初余额增加3,099.84万元,增长率78.09%,主要原因为本期新增坪山项目借款所致;
7、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增加2,008.43万元,增长率35.63%,主要原因为提供研发技术服务收入增加和销售
材料收入增加;
8、其他业务成本:同比增加1,635.05万元,增长率145.50%,主要原因为销售材料业务同比增加;
9、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1,980.09万元,增长率-53.71%,主要原因为上期根据诉讼结果,冲回以前年度
计提的诉讼案赔偿款,本期无类似业务;
10、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103.94万元,增长率-67.56%,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发生扶贫捐赠支出,本期无
类似业务;
11、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518.62万元,增长率40.99%,主要原因为本期盈利能力提升;
12、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减少750.03万元,增长率-83.83%,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税费返还减少;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99,750.34万元,增长率169.26%,主要原因为本期采购付款
及支付的各项税金同比减少;
1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9,056.32万元,增长率-38.26%,主要
原因为本期基建工程等项目的投入款项减少;
15、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780.78万元,增长率474.88%,主要原因为本期
支付国控江门股权尾款;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8,953.44万元,增长率42.85%,主要原因为本期基建工程等
项目的投入款项减少;
1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92,879.54万元,增长率-99.92%,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收到定向增发
增资款,本期无此类业务;
18、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3,215.28万元,增长率-100%,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收到关
联公司借款,本期无此类业务;
1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06,228.38万元,增长率-94.53%,主要原因为本期偿还借款同比减少;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91,041.20,增长率-116.92%,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收到定向
增发增资款,本期无此类业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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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国药控股作为业务范围涉及医药批发、零售等各个方
                             面的大型医药商业企业,在未来的业务发展中,存在
                             与本公司在细分经营地域上形成交叉的可能,为避免
                             这种经营地域交叉可能带来的潜在同业竞争,国药控
                             股承诺:"1、一致药业受让国药控股所持有的国控广
                             州的股份后,国药控股承诺不在广东地区新设或拓展
收购报告书或                                                                  2005 年
                             经营与一致药业经营的业务实际构成竞争的任何业
权益变动报告    国药控股                                                      06 月 21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务,或新设从事上述业务的子公司、附属企业。2、
书中所作承诺                                                               日
                             一致药业受让国药控股所持有的国控广州的股份后,
                             国药控股承诺将与一致药业及国控广州细分业务领
                             域,严格划分三方之间在药品批发、零售方面开展业
                             务的地域范围,以避免发生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除
                             此以外国药控股将不再新设任何与一致药业药品生
                             产与研发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国药控股在《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中承诺:"一、本公司及本公
                             司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除国药
                             一致及其控制的企业外,以下同)不存在与国药一致
                             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                         控股股东正在
                             权的企业不会在两广地区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国药一                         切实履行上述
首次公开发行                 致的医药商业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2013 年                   承诺,国药一致
或再融资时所    国药控股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 09 月 05 长期有效           也将积极敦促
作承诺                       权的企业不会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国药一致的医药工 日                      控股股东及实
                             业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四、本公司不                         际控制人履行
                             会利用对国药一致控制关系损害国药一致及其他股                           上述承诺。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承诺函自出具
                             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作为国药一致控股股东或其
                             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
                             本公司违反本承诺给国药一致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
                             及时向国药一致进行足额赔偿。"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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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药控股在《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国药
         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中承诺:"一、在本公司控制国药一致期间,本公司
         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简称"关联
         方")将严格规范与国药一致及其控制企业之间的关
         联交易。二、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
         联交易,本公司及关联方将与国药一致依法签订规范
         的关联交易协议。国药一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国药一致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
         程序,并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三、对于无
         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关
                                                                               控股股东正在
         联方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无关
                                                                               切实履行上述
         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
                                                        2013 年                承诺,国药一致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国药控股                                                09 月 05 长期有效      也将积极敦促
         四、在国药一致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及本
                                                        日                     控股股东及实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
                                                                               际控制人履行
         时,本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
                                                                               上述承诺。
         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五、本公司保证将依照国药一致章
         程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
         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
         联交易非法转移国药一致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
         国药一致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作为国
         药一致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在
         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公司违反本承诺给国药一致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及时向国药一致进行足额赔偿。
         "

         国药集团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关于避免与国药集
         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
         函》中承诺:"一、在未来五年内,国药集团计划采
         取适当方式(包括资产置换或收购、股权重组等多种
         方式)解决国药威奇达与国药一致之间的同业竞争问                        实际控制人正
         题。二、除过往以及本承诺函已经披露的事项外,本                        在切实履行上
         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 2013 年                述承诺,国药一
国药集团 业(除国药一致及其控制的企业外,以下同)在中国 10 月 16 长期有效      致也将积极敦
         境内不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国药一致的生产、经 日                     促控股股东及
         营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本公司过往就避免                        实际控制人履
         同业竞争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仍继续有效。三、本公司                        行上述承诺。
         不会利用对国药一致的控制关系损害国药一致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四、本承诺
         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作为国药一致实际
         控制人或其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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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药集团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关于规范与国药集
                           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中
                           承诺:"一、在本公司控制国药一致期间,本公司及
                           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简称"关联方")
                           将严格规范与国药一致及其控制企业之间的关联交
                           易。二、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
                           易,本公司及关联方将与国药一致依法签订规范的关
                           联交易协议。国药一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国药一致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
                                                                                                 实际控制人正
                           序,并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三、对于无法
                                                                                                 在切实履行上
                           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关联
                                                                            2013 年              述承诺,国药一
                           方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无关联
                国药集团                                                    09 月 22 长期有效    致也将积极敦
                           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
                                                                           日                    促控股股东及
                           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四、
                                                                                                 实际控制人履
                           在国药一致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及本公
                                                                                                 行上述承诺。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
                           本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
                           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五、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
                           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国药一致
                           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国药一致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六、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
                           起生效,并在本公司作为国药一致实际控制人或其关
                           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及时
                是
履行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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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