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6-14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7-37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6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428,126,9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A 股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 实
际每 10 股派 2.970000 元;而对于 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
未代扣代缴所得税,需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B 股个人股东和非
居民企业扣税后每 10 股派 2.970000 元。)。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 股股息折算汇率由公司章程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未作出规定,将按
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7 年 5 月 11 日的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868)折合港
币兑付,未来代扣 B 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17 年 6 月 20 日。
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17 年 6 月 19 日,股权登记日
为:2017 年 6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6 月 2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止 2017 年 6 月
22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17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B 股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
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办
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00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6 月 12 日至登记日:
2017 年 6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
司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说明
B 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
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
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
款。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 15 号一致药业大厦
咨询联系人:王先生
咨询电话:0755-25875222
传真电话:0755-2519543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
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