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05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7-45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电话、传
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文件材料,会议于2017年9月4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
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属下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增资扩
股引入1名战略投资者,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增资完成
后,本公司持股比例60%,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40%。同意该事项在
国有产权交易场所公开挂牌交易。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进一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关于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收购呼和浩特市
天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资产的议案》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于评估
基准日2017年5月31日,确定呼和浩特市天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16家
门店资产的评估值为2835万元。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属下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下称“内蒙古国大”)以2835万元
的作价收购呼和浩特市天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16家门店的相关资产
及业务。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成交金额未达到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表决的标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关于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国大药房与自然人股东仲向军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向
内蒙古国大增资,其中:国大药房增资 2,901 万元,仲向军增资 99
万元,合计人民币 3,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内蒙国大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增资后的股权结构不变。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增资金额亦未达到须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表决的标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关于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增资收购河源市新特药有限
公司70%股权的议案》
河源市新特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02万元,法定代表人叶
惠强,公司住所为河源市河源大道北239-8号(四、五、六层),经营
范围主要为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
药、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保健品等;销售部分三
类医疗器械、耗材等。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3,420.33万元,
净资产684.22万元,2016年1-12月,河源市新特药有限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5,558.55 万元,净利润155.77 万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于评估基
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河源市新特药有限公
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 736.82 万元。以此评估值作为参考依据,董
事会同意下属子公司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对河源市新特药有限公
司增资 1594.6 万元,增资完成后,其中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持股
比例为 70%,河源市迈锐商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0%。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成交金额亦未达到须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表决的标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关于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投资新设佛山市医用耗材供
应链有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与青
牛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佛山市医用耗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实
际工商核名为准,下称“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 万
元,其中: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现金出资 560 万元,持有 70%股权,
青牛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现金出资 240 万元,持有 30% 股权;经营范
围为医疗器械耗材业务。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 《关于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合资新设国药控股国润医疗
供应链服务(广西)有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合资
设立国药控股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广西)有限公司(以实际工商核
名为准,下称“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其中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现金出资 612 万元,持有 30.6%股权;国润医
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系大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
属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现金出资 588 万元,持有 29.4%股权。广
西德亿源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现金出资 800 万元,持有 40%
股权。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及诊断试剂业务。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
事经过事前审核,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万军、李智明、姜修昌、刘勇、林兆雄回
避了表决。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