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独立董事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2017年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2017-12-09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2017年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
司 2017 年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调整控股子公司 2017 年银行授信额度主要为满足公
司下属子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助于促进下属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资
金良性循环,符合其经营发展合理需求;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
司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
违背的情况;
3、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以上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
形,故同意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7 年度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于调整控股子公司 2017 年银行授信额度
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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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楚熊 肖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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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宏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