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3-22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8-19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
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公司
执行上述准则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
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
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执行上述准则
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时间: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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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公司按照准则要求对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
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
目,利润表中增加了“资产处置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利润表中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
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5.审批程序: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公司对相关业务进行了梳理。由于本公司 2017 年度
不涉及相关业务,该变更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本
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增加 792,138.38 元,“营业外收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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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098.24 元,“营业外支出”减少 402,959.86 元。此项会计政策变
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增 2016 年度“资产处置收益”元 9,175,103.65,
调减“营业外收入”10,501,930.08 元,“营业外支出”1,326,826.43 元。
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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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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