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8-03-22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董事会提交的个人履历和工作经历,我们认为本次被提
名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
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
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同意提名刘勇先生、李智明先生、姜修昌先生、连万勇先生,
李东久先生、林兆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宏
辉先生、欧永良先生、陈胜群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三年。
4、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
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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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楚熊 肖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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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宏辉
2018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