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独立董事关于选举马占军先生为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2019-02-01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马占军先生为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作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关于选举副董
事长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的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公司董事会选举马占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本次
选举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社会兼职等情况
后作出的,未发现马占军先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的情形。我们认为,马占军先生具备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选举的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人选表示同意。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选举马占军先生为副董事长的独立意
见书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宏辉 欧永良 陈胜群 苏薇薇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