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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药一致:关于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8-24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9-34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拟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国控

租赁”)签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同;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一、 本次交易概述

      为扩大医院直销销售规模、控制应收风险、优化运营周期、保证

盈利空间,国药一致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信用额度不超过 1 亿元,期限一年。

      国药一致现任董事李智明先生兼任国控租赁董事长,故国控租赁

构成国药一致关联方,此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 国控租赁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 530 号 A5 集中辅助

区三层 31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智明

    注册资本:25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鉴于国药一致现任董事李智明先生兼任国控租赁董事长,故国控

租赁构成国药一致关联方。

    经查询,国控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股权结构: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25.20%的股权;国药

控股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10.80%的股权,上海溥慧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4.00%的股权,深圳峰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 23.38%的股权,PAGAC Ⅱ-3(HK)LIMITED 持有 19.50%的股

权,上海沄想通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9.98%的

股权,深圳市松禾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4.14%的

股权,河南睿贤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3.00%的股权。

    3、财务状况
    国控租赁合并层面 2019 年上半年的资产总额 269.4 亿元,净资

产 38.8 亿元,营业收入 10.3 亿元,净利润 2.6 亿元(未经审计)。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拟与国控租赁计划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信用额度不超

过 1 亿元,期限一年。此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应

收账款保理主要对象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应收账款,保理方式为

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即公司对发生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终止确

认,视同应收账款已收款。

    通过比较银行等有关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综合资金成本及客户

范围,国控租赁可作为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有益补充,主要适用

于拓展二级或二级以下医院销售业务。公司将结合业务的实际情况,

结合各应收账款保理商的优势,选择最优的保理方式。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

水平协商确定应收账款保理利率及服务费率。

    四、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药一致制定降低应收账款目标以来,从风险控制出发,对部

分应收账期较长的医院采取控制发货的措施,下半年公司在继续做好

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将增加市场份额,提高盈利空间作为主要经营目

标。

    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

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国控租赁发生的的关联交易(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余额为 63,491,885.68 元。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了相关

资质证明和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关于与国药控股(中国)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

研究讨论。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会影

响公司在财务上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市场化方案比较,我们认为,公司与关

联方展开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扩大销售规模,保证公司盈利空

间。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不占用企业银行授信额度。

鉴于此, 我们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七、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