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21-06-09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已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查各位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时,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发
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
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事宜,并同意
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宏辉: 欧永良:
陈胜群: 苏薇薇: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