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7-17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国药集
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提前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国药一致认购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创新投资二期
基金 6000 万元的议案》,查阅了相关资料文件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
行了必要沟通,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围绕医疗器械、新药研发、医疗服务和
医药流通等领域的优质企业和资产进行投资,有利于加快落实公司发
展战略,实现以资本驱动产业发展的目的。
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构成关联交易,投资事项及相关费用遵循
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
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
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国药一致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宏辉: 欧永良:
陈胜群: 苏薇薇:
2021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