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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药一致:关于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3-30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2-14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拟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国药

融汇”)签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同;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一、 本次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医院直销销售规模、控制应收风险、优化运营周

期,国药一致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简称“国药融汇”)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信用额度不超过 10 亿

元,期限一年,2022 年预计支付国药融汇利息费用 3,000 万元。

      2021 年 3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

于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刘勇、姜修昌、连万勇、

吴壹建、林兆雄、林敏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4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

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对外贸

易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交易的同时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交易后续相

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

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 国药融汇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二层西区 234

室

     法定代表人:朱锦建

     注册资本:51,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从事与本公司所受让的应收账款相关的应收账款融资、

销售分帐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坏账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 23.53%

的股权;衢州钧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19.61%的股

权,Linklogis Hong Kong Limited 持有 19.61%的股权,PAG Growth

HoldingⅡ(HK) Limited 持有 19.61%的股权,香港瀚投金创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持有 11.76%的股权,上海骋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有 5.88%的股权。

    3、财务状况

    2021 年 12 月末融汇保理合并层面的资产总额 29.66 亿元,净资

产 5.47 亿元,营业收入 10,902 万元,税后净利润 2,288.68 万元。

    经查询,国药融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国药融汇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信用额度不超过 10 亿

元。应收账款保理主要对象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应收账款,保理

方式为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即公司对发生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

终止确认,视同应收账款已收款。

     通过比较银行等有关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综合资金成本及客户

范围,国药融汇应收保理适用范围更广,可作为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

务的有益补充。公司将结合业务的实际情况,结合各应收账款保理商

的优势,选择最优的保理方式。

     2022 年预计支付国药融汇利息费用 3,000 万元。

    四、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药一致制定降低应收账款占比目标以来,从风险控制出发,

对部分应收账期较长的医院采取控制发货的措施,较好完成公司下达

的目标。2022 年公司在继续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将增加市场份

额,提高盈利空间作为主要经营目标。

    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

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国药融汇发生关联交易。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了相关资质证明

和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关于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

研究讨论。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会影

响公司在财务上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市场化方案比较,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

方展开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扩大销售规模,保证公司盈利空间。

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不占用企业银行授信额度。本

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应收账款保理费率参照市

场价格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关
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七、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