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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药一致:关于深交所2021年年报问询事项回复的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2-20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交所2021年年报问询事项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一致”或“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

《关于对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

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8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就

《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逐一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分析说明,现就《问

询函》所涉提问具体回复如下:

      1. 2021 年度,你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0.74 亿元,其中商

标和品牌使用权计提 0.43 亿元,销售网络计提 0.31 亿元;计提商誉

减值准备 1.63 亿元。上述资产减值计提均源于你公司于 2020 年收购

的上海鼎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鼎群”)。上海鼎

群的主要运营主体为国药控股天和吉林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

林天和”),主营药品批发及零售业务。你公司收购上海鼎群形成商誉

5.21 亿元,形成无形资产——品牌使用权 0.73 亿元,形成无形资产

——销售网络 1.63 亿元。年报显示,你公司计提上述资产减值的原

因为 2021 年吉林天和因受到新冠疫情、行业政策等多重因素叠加的

影响,业绩大幅下降,与形成商誉时的预期偏差较大。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收购上海鼎群形成的品牌使用权及销售
网络的具体内容,本次计提减值的品牌使用权及销售网络的明细情况,

补充披露无形资产减值测算的评估报告。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于 2020 年收购时点是否已审慎预见和充

分考虑吉林天和面临的风险,特别是疫情相关风险,说明相关不利因

素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导致你公司后续会计年度持续面临商誉减值

的风险,并说明相关应对措施;进一步分析论证向控股股东开展本次

收购的必要性,是否有利于提升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3)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海鼎群或吉林天和最近两年的财务报

表,并补充披露商誉减值测算的评估报告。

    回复如下:

    (1)本次计提减值的品牌使用权及销售网络的明细情况如下:

    品牌使用权及销售网络的具体内容:

    1)品牌使用权系与零售业务使用的“益和”品牌相关的可辨识为

无形资产的商标所有权,其来源于上海鼎群旗下的益和零售连锁药店。

益和零售连锁药店遍布吉林省,长期处于行业领先的市场地位;

    2)销售网络主要系可辨识为无形资产的三年及以上的长期客户

关系,来源于上海鼎群旗下的药品批发业务。吉林天和于 1999 年成

立,经营时间较长,存在长期向企业进行集中采购药品的客户,即医

院、卫生院等,并长期处于当地医药行业前三的市场地位。

    2021 年度计提减值的品牌使用权及销售网络的明细情况:

    1)品牌使用权

    2021 年期间一退两抗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

品)因销售受控下架,导致销售额下滑;受疫情影响,药店家数与

2020 年收购时点相比出现下降情况;其次,客户的消费习惯发生改
变,线上购药增加,公司销售结构由此变化,2021 年 O2O、B2C 业

务销售占比增加,费用增长较大,盈利空间下降。

      基于上述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原因导致零售业务的收入、利润下降,

因此评估基准日,品牌使用权发生整体减值,减值金额为 4,300 万元。

      2)销售网络

      2021 年受疫情冲击、“4+7”集采、吉林省执行新价格标准导致

医院药品标价普遍调低、公司压缩库存周转期长和毛利率贡献低的商

品合作额度等多方因素影响,致使销售额下滑、客户流失。2021 年

吉林省疫情出现不断反复的情况,医院资金压力较大,回款减慢,批

发业务利润率较低,占用营运资金较高。

      基于上述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原因导致批发业务的收入、盈利下降,

因此评估基准日,销售网络发生整体减值,减值金额为 3,100 万元。

      无形资产-品牌使用权及销售网络减值测算的评估报告详见附件

1。

      (2)本公司 2020 年收购吉林天和时点对其面临风险的考虑、风

险应对措施及本次收购的必要性

      1)2020 年收购吉林天和时点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和 2019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收购上海鼎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该项目最终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完成工商变

更,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本公司于收购时点已充分考虑医改政策叠加、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人工成本上升等风险,且分别制定了应对措施,具体如下:
    ①市场竞争加剧风险:积极拓展非医保控费品种的销售,保证公

司收入水平的提升。

    ②人工成本上升风险:通过加强培训、完善人员考核管理等方式

提升人工效率。

    同时,于收购时点,尚未出现新冠疫情,故无法预计该不可抗力

对收购事项的影响。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持续时间长及多轮散发,对

许多行业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吉林天和在疫情冲击

之下,经营业绩波动明显,公司也正在积极通过各种途径,改善吉林

天和盈利情况。

    2022 年年初以来,吉林区域新冠疫情再次肆虐,从当前态势来

看,未来疫情发展趋势暂无法预计,吉林天和后续会计年度面临的商

誉减值风险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为应对疫情冲击,公司积极采取有

效措施,努力复工复产,开拓市场,加强经营管理,推进提质增效,

力争不发生进一步商誉减值。

    2)后续风险应对措施

    吉林天和旗下批发和零售业务的相关措施如下:

    批发板块:

    ①大力发展创新业务,增加创收渠道,逐步提升线上电商、医疗

器械、中药饮片的销售份额,力争创新业务带来的利润增长弥补部分

由疫情及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损失;

    ②制定绩效激励政策,加大对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新客户的开发;

加强费用管控,确保费用支出的效率;

    ③加强两金管理,完善资信管控,降低应收风险;及时处理近效

期库存,确保应付周转天数及库存的合理性;
    ④加强购销平衡,确保资金使用最优化。

    零售板块:

    第一,内生增长:

    ①提升商品满足率,建立临采、缺货登记系统 ERP 上报机制,

解决门店缺货及临时需求品种的反馈及跟踪问题;

    ②补充商品类别,通过增效中西成药,普饮、精饮、器械、医美、

保健等品种,为门店销售提供更多的选择性;

    ③推行项目制,针对重点品种、供应商成立专门项目组,由专人

跟进,及时与厂家对接活动,提升公司销售及毛利;

    ④转变营销方式,提升营销质量,根据各区域市场环境,制定符

合本区域的营销活动方案,提升区域市场竞争力;

    ⑤加强会员管理,引入会员管理系统,实现会员分类管理,针对

目标用户定向发券,定向推送健康小常识及近期活动方案,实现精准

定制营销;

    ⑥加大 sop 流程培训、检核,提升统一化服务,提升品牌形象;

    ⑦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与引进,优化队伍结构,推进职业药师培养

与人员学历晋升,加大后备人才培养;

    ⑧以毛利为导向进行绩效考核,进行工资分级,提高人效,助力

公司提质增效。

    第二,外部借力:

    ①拓宽采购渠道,保证一品三渠,提升商品满足率;

    ②挖掘和利用厂家资源,加大厂家活动资源和地面推广人员投入,

提升厂家买赠、代金投入支持,减少前台毛利损失;

    ③与厂家紧密合作、拓宽 DTP 商品导入,提高 DTP 品种销售占
比;

       ④利用商保、银行等平台资源,积极参与及联合制定促销活动,

利用厂家资源开展社区服务、健康大讲堂,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销售

产出;

       ⑤利用直播平台,打造企业对外宣传的窗口,宣传门店线上线下

促销活动,提升品牌形象,提升门店转化。

       3)关于本次收购的必要性

       上海鼎群原控股股东为宁波梅山保税港祺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非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国药中金(上海)医疗健康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作为宁波梅山保税港祺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管理

人,由中金智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51%,国药控股持股 49%。

国大药房收购上海鼎群 100%股权,间接控股收购了其运营主体吉林

天和,包括其全部药品批发及零售业务。必要性主要是:

       首先,国大药房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进入国药一致即明确了以全国

为目标,以“投资并购+自主开店”为路径,进一步做大做强医药零售

业务的发展战略。国大药房通过并购吉林天及“益和”连锁药房填补了

吉林省空白市场,符合国大药房的发展战略和国家对医药流通领域的

规划指引。

       其次,本项目收购能够为国大药房带来增量业务。吉林天和在新

冠疫情发生前,经营情况良好。吉林天和拥有吉林省销售规模排名前

三的医药批发业务和规模领先的医药零售业务,是吉林省唯一兼具批

发和零售业务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向医疗机构配送

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药品零售服务。收购时吉

林天和已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等级医院网络和基层医疗网络,在零售直
销方面覆盖了吉林省的主要连锁药店及部分单体药店,且自身拥有较

大规模的直营连锁药店。

     同时,国大药房已经在东北三省之一的辽宁省设立有国药控股国

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国大”),收购完成后,沈阳国

大联合吉林天和有望构建东北三省全覆盖的销售网络,形成在东北区

域的业务覆盖和品牌影响力辐射,从而促进国大药房的业务快速增长。

     基于以上原因,国药一致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批准了国大药房收购

吉林天和业务。

     (3)吉林天和最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及商誉减值测算的评估报

告详见附件 2-3。

     2. 截至 2021 年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 16.53 亿元,主要为

应付保理业务还款、应付押金款、预提费用、应付股权款等。请你公

司补充披露上述款项的形成原因和具体内容,说明其他应付款余额处

于较高水平的原因。

     回复如下:

     (1)本公司报告期期末存在应付保理业务还款 5.50 亿元,系本

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月末代金融机

构收回客户的回款,期后已及时按合同约定结转至金融机构。

     (2)本公司报告期期末存在应付押金款 4.50 亿元,主要系合作

商为本公司与上游厂家持续采购提供担保的保证金,及装修保证金、

零售加盟店保证金等,因未达到付款条件,暂未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金额
采购业务保证金                                                       3.21
装修保证金、零售加盟店保证金、招标保证金等                           0.68
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0.60
合计                                                                       4.50




       (3)报告期期末存在预提费用 2.31 亿元,主要系新店开办费、

技术服务费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金额                        备注

新店开办费                                 0.32 零售门店开办费用。


                                                  依据合同约定计提电商平台服
技术服务费                                 0.24
                                                  务费、疫苗配送平台服务费等。

                                                  依据合同约定计提委托运输服
物流运输服务费                             0.13
                                                  务费。

                                                  基于权责发生制下归属于报告
专业服务费                                 0.09
                                                  期应计提的专业服务费。
                                                基于权责发生制下归属于报告
市场开发、办公水电、会议费
                                           1.53 期应计提的市场开发、办公水
等其他费用
                                                电、会议费等其他费用。

合计                                       2.31




       (4)报告期期末存在 1.25 亿元应付股权款,系本公司之子公司

国大药房收购子公司应付股权对价款及设立联营企业认缴的出资款,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金额                        备注

收购子公司股权对价款:

                                                对应 2021 年对赌期应付股权对
国大药房(普洱)淞茂有限公
                                           0.27 价款,需待完成对赌期审计后,
司
                                                确认达成对赌条件再行支付。
                                                  对应 2021 年对赌期应付股权对
云南国大迪升大药房连锁有限
                                             0.95 价款,需待完成对赌期审计后,
公司
                                                  确认达成对赌条件再行支付。

设立联营企业认缴出资款:


嘉隆(海南)健康管理集团有                          已于 2022 年 1 月缴付认缴出资
                                             0.03
限公司
                                                    款。

合计                                         1.25


       上述应付保理业务还款、应付押金款、预提费用、应付股权款共

计 13.55 亿元,占本公司期末其他应付款比重 81.97%,均为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投资并购业务等活动产生的应付款项。报告期期末其他应

付款余额 16.53 亿元,与同行业其他应付款相比处于中等水平,且期
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0.96 亿元,上升 6.15 个百分点,主要系应付股权

款及应付房屋租金有所增加,不存在较大波动。



       3. 截至 2021 年末,你公司租赁负债余额中,租赁付款额 24 亿

元,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8.48 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款项

的形成原因和具体内容。

       回复如下:

       2018 年,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简称“新

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

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因本公司之母公司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为境外上市(H 股),为与母公司会计政策统一,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的租赁资产主要为租赁的房屋建筑物,系零售门店主要为

租赁物业,公司 2021 年末自营零售门店超 7,000 家,且基于经营需
求,房屋租赁期限也较长,租赁物价值较高,2021 年末本公司分别

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24.00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8.48 亿元。



     4. 2021 年度,你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中,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7 亿元,投资支付的现金 1.47

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中,支付租赁本金部分 10.93 亿元。请你公

司补充披露上述现金流的形成原因、具体内容及支付对象,并补充披

露其与相关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勾稽关系。

     回复如下: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

要为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如经营租入固定资产

改良)支付的现金,包括购买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所支付

的现金、建造工程支付的现金等,与资产负债表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亿

元
                    项目                       2021 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3.70
现金
其中:购置固定资产                                                  1.63
      在建工程增加                                                  0.66
      购置无形资产                                                  0.15
      长期待摊费用原值增加                                          1.69
      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增加                           0.15
      相关应付项目变动                                              -0.57

     (2)“投资支付的现金”系本期支付国药中金医疗产业二期基金

投资款及公司之子公司国大药房本期向商铺转让方支付的兑店费,具

体构成事项及与资产负债表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亿

元
                    项目                         2021 年

投资支付的现金                                                          1.4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国药中金医疗产业二
                                                                        0.18
期基金投资款
长期待摊费用-收购单店取得经营权及相关资产
                                                                        1.34
支出本期增加
减:其他应付-收购单店取得经营权减少                                     0.05




       (3)“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支付租赁本金部分

10.93 亿元,系根据新租赁准则应用指南“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

支付的现金,应当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本公司将支付给出租方

的租赁负债本金列报于此项目,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租赁负债”

或“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的减少中, 与资产负债表的勾稽关

系如下:

                    项目                         本期变动
  租赁负债及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期初
                                                                       20.52
金额
 加:本期新增租赁                                                      13.97

 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0.41

 减:本期支付租赁本金部分                                              10.93

 减:其他减少                                                           1.73

租赁负债及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
                                                                       22.24
金额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8.49

       租赁负债                                                        13.75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