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1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国药一致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
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审议相关事项,我们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经审慎查验,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
的资金往来均属于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
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资
金占用的情形;
2、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未有新增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情形。
3、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57,032.85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36.31%,均为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
信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
诉讼的担保等情形。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公司章程》及上述
通知的规定,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认真落实了公司对外担保的
审批程序,严格控制了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二、 关于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
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了相关资质
证明和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关于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研究讨论。我们认为其充分反映了财
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
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
监会的严格监管。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国药一致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宏辉: 欧永良:
陈胜群: 苏薇薇: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