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关于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13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3-10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拟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国药融
汇”)签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同;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一、 本次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医院直销销售规模、控制应收风险、优化运营周
期、保证盈利空间,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国药融汇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信用额度
不超过 12 亿元,期限一年,2023 年预计支付国药融汇利息费用 5,000
万元。
2023 年 4 月 11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
于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林敏、刘勇、李晓娟、吴
壹建、林兆雄、伊欣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
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
限公司将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同时将授权公
司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
议等。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 国药融汇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二层西区 234
室
法定代表人:朱锦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 51,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从事与本公司所受让的应收账款相关的应收账款融资、
销售分帐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坏账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 23.53%
的股权;衢州钧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19.61%的股
权,Linklogis Hong Kong Limited 持有 19.61%的股权,PAG Growth
HoldingⅡ(HK) Limited 持有 19.61%的股权,香港瀚投金创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持有 11.76%的股权,上海骋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有 5.88%的股权。
3、财务状况
2022 年 12 月末国药融汇合并层面的资产总额 434,727.04 万元,
净资产 56,833.14 万元,营业收入 13,587.80 万元,税后净利润 2,094.75
万元.
经查询,国药融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国药融汇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信用额度不超过 12 亿
元。应收账款保理主要对象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应收账款,保理
方式为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即公司对发生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
终止确认,视同应收账款已收款。
通过比较银行等有关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综合资金成本及客户
范围,国药融汇应收保理适用范围更广,可作为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
务的有益补充。公司将结合业务的实际情况,结合各应收账款保理商
的优势,选择最优的保理方式。
2023 年预计支付国药融汇利息费用 5,000 万元。
四、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药一致制定降低应收账款占比目标以来,从风险控制出发,
对部分应收账期较长的医院采取控制发货的措施,较好完成公司下达
的目标。2023 年公司在继续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将增加市场份
额,提高盈利空间作为主要经营目标。
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
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国药融汇发生关联交易。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
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16,392.63 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了相关资质证明
和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关于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
研究讨论。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会影
响公司在财务上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市场化方案比较,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
方展开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扩大销售规模,保证公司盈利空间。
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不占用企业银行授信额度。本
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应收账款保理费率参照市
场价格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关
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