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08-15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17–26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
(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
会议资料已于 2017 年 8 月 8 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吴云星董事、李晓董事因公出差不能参加本次
会议表决,分别委托张志新董事、朱文山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邱现东
先生、张志新先生、王振勃先生、周晓峰先生、吴云星先生、杨一平先生、吴博
达先生、朱文山先生、李晓先生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为优化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由总经理担任。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
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拟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
序号 条款 原规定 修改后规定
1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在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南街 777 号
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