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 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如下: 一、关于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缓解复工应急物资紧张, 同意公司向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公司捐赠总计110万元的医用一次性口罩20 万只,用于支持抗击肺炎疫情。本次捐赠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 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对外捐赠的决议。 独立董事:马新彦、李晓、马野驰 2020 年 2 月 27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