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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奥股份: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2020-04-2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列席和参加董事会、股东
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和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努力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

         1、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吉林省新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富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资产处置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一汽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审议<
对一汽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了《关于新能源电池壳体合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第
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5、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增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与德赛西威、一汽股权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7、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2020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1、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董事、高管履
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均依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要求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勤
勉尽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发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
股东权益的行为。

     2、     通过对公司本部和部分下属公司的监督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

     3、     公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财务审计报
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的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没有出现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或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5、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生产
经营的实际需求发生各项关联交易;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作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