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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4-12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
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事项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公司认购一
汽富维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遵
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的职责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晓、马新彦、马野驰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