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A:关于公司2012年度系统内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2-04-24
股票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股票代码:000037、200037;公告编号:2012-013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系统内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事件概述
根据公司 2012 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了相应
的银行授信规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及系统内财务资助等额度,相关议案《关
于公司 2012 年度银行授信规模、对外担保、系统内财务资助等额度事宜的议案》
于 2012 年 4 月 20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现将公司 2012 年度系统内提供财务资助公告如下:
(一)2012 年系统内提供财务资助额度
2012 年继续在系统内以本部为核心,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财务
资助,系统内提供财务资助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下同)
股东大会批准额度
甲方 乙方(简称)
甲方资助乙方 乙方资助甲方
深南电中山公司 8.7
深南电东莞公司 2 4
深中房地产公司 8 1
公司本部 新电力公司 5 5
深南电工程公司 2
协孚公司 1
深南电环保公司 0.5 0.5
合计 24.2 13.5
公司本部拟对下属企业财务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 24.2 亿元,接受财务资助
额最高不超过 13.5 亿元。
财务资助额度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建立对各企业的财务资助额
度,通过资助余额进行控制管理。并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
1
述额度内进行日常审批。额度内由被资助企业提前书面提出资助申请,报请公司
经营班子审批并签署相关资助协议后执行。
超出额度的财务资助需另外报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因公司董事总经理傅博先生同时兼任深南电中山公司、深南电东莞公司董事
长,傅博先生对涉及上述两公司的事项回避表决。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内
2、合同签订方:资助方、被资助方
3、合同期限:1 年
4、利率:资助方取得的银行借款的平均利率
5、用途:主要用于被资助方偿还银行借款及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6、合同主要内容:
被资助方责任:已经履行签署本合同的所有授权和审批;借款资金用途合规
合法;接受并配合资助方对资助款使用情况和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资助
方提供真实、完整、客观的相关资料。
资助方责任:承担资助款发放后的风险;已经履行签署本合同的所有授权和
审批;资助款所用资金来源合法。
违约条款:被资助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资助款;被资助方拖欠本金、利息、
费用及税金;被资助方、资助方违反所作的保证与承诺。资助方未按时足额偿还
资助款本金。
二、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深南电中山公司、深南电东莞公司、新电力公司、协孚公司及深南电
环保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关于公司 2012 年度银行授信规模及对外担
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8)。
(二)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1 年 11 月 31 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歧华柏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吉明
2
注册资本:17,780 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 75%,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5%。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自有商品房
销售、租赁,房地产投资。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19,180.09 105,712.40
总负债 104,107.97 97,583.54
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97,430.89 97,583.54
所有者权益 8,132.46 8,128.85
2011 年度 2012 年 1-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102.10 -0.0074.65
净利润 102.10 -0.0074.65
(三)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2 月 24 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 18 号
法定代表人:王仁东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 60%,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 40%
主营业务:从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厂(站)建设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
承接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厂(站)运行设备维护和检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不含分销和国家专营专卖商品)。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7,027.93 16,325.41
总负债 11,163.37 10,448.37
流动负债总额 11,163.37 10,448.37
所有者权益 5,863.56 5,877.04
项目 2011 年度 2012 年 1-3 月
3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471.58
利润总额 1,581.27 17.98
净利润 1,186.83 13.48
三、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下属电力企业由于长期受燃料价格高企与电价倒挂,电费收入和
电价补贴延迟到账等因素的影响,均面临较为困难的经营困境,部分企业财务状
况无法全部获得其生产所需资金的银行融资,为了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和持续经
营,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 2012 年度在上述批准的额度内:
1、公司为深南电中山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其全部资产抵
押给公司(详见公司于 2009 年 3 月 21 日发布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于分别为
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11),质
押到期日为 2011 年 12 月 31 日。若在上述资产抵押到期后公司担保责任仍未解
除,该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将其全部资产抵押给公司,直到上述担保责任解除为
止。由于该公司发电所产生的稳定的现金流可为该公司偿还债务提供资金保障。
2、公司与深南电东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意
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质押给公司。该公司近三年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可保证
其偿还债务能力。
3、公司与新电力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财务资助。由于该公司盈利能力较强,
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二)公司非电力企业因正处于企业转型或经营初期或土地开发,急需资金
支持,为解决其经营压力,董事会同意公司 2012 年度在上述批准的额度内:
1、公司与深中房地产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将通过未来房地
产项目开发收益偿还,期间,为控制和防范公司资金风险,该公司以自有 346
亩土地及房产作为向其两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借款的共同抵押担保,抵押期限
到期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公司接受工程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3、公司接受协孚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4、公司与深南电环保公司相互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已于 2011 年 1 月正式
投入商业运行,收益有保障,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4
以上方案获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须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
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在相应额度之内,由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日常审批,公司将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上述额度有效期为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至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如果实际经营需要超出上述授权范围,
则超过部分须再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若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达到《深交所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公司将履行股东大会决
策程序并及时披露。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充分挖掘系统资金潜力,提高资
金利用率。公司已对系统内财务资助的审批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对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均得到被资助方和其他股东提供足额的财产或者股权担
保,利率按照资助方取得的银行借款的平均利率,且被资助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盈利能力较稳定,公司的债务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应定期
报告经营状况、资金使用及风险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