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A: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晓蕾)2012-04-24
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晓蕾)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
法利益。现将本人 201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4 次会议,其中 3 次为通讯方式表决。本人亲
自参加会议 13 次,授权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 次。本人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
神独立履行职责,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和分析,提出
自己意见和建议,并经客观谨慎思考后行使表决权。本人除了在五届四十次董事
会审议《关于公司 2011 年度银行授信规模、对外担保、系统内资金委托银行贷
款或直接借款等额度授权事宜的议案》时,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对其他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参加了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11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五届临时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关于推荐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201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五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10 年
年度报告中涉及的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公司 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公司 201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对 2010 年度审计报告所附强调事项段进行专项说明,公
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关于
推荐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201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聘任董事
会秘书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2011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六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聘任总经理
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2011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六届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对公司放弃
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3.73%股权的优先
购买权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七)201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六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转让
江西中电投新昌发电有限公司 30%股权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八)在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后,本人多次提出按照《公司章程》完成董事会
换届工作。
三、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作为第五届届提名委员会主任,2011 年 3 月 11 日,组织召开五届五
次提名委员会,对推荐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作为第五届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
1、2011 年 9 月 8 日,参加六届一次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对深南电(中
山)电力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11 年 10 月 14 日,参加六届二次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转让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10%股权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1 年 12 月 1 日,参加六届三次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转让
江西中电投新昌发电有限公司 30%股权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作为新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对公司薪酬考核监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一)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坚持独立公开原则,发表独立专业意见。
(二)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
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三)监督和促使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权益。
五、其他
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独立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精神,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继续坚持
独立公正原则,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持续、稳定、规范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