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A: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承伟)2012-04-24
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承伟)
本人于 2011 年 5 月 25 日被聘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
利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现将本人 2011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1 年 5 月 25 日—12 月底,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其中 2 次为通讯
方式表决,本人全部、亲自参加上述 8 次会议。本人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
履行职责,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认真参与讨论和分析,积极和公司
高管进行交流和沟通,提出自己意见和建议,并经全面权衡客观判断后行使表决
权,本人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
本人参加了公司 2011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聘任董事会
秘书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11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六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和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1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六届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对公司放弃中
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3.73%股权的优先购
买权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1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六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转让江
西中电投新昌发电有限公司 30%股权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2011 年 11 月 21 日,参加六届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支付 2011 年度
审计机构报酬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作为新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对公司薪酬考核监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作为新上任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所有董事会会议,运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坚持独立公开原则,发表独立专业意见。
2、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
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3、监督和促使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权益。
五、其他
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独立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精神,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继续坚持
独立公正原则,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持续、稳定、规范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