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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8-24  

						股票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2-035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2 年 8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 年 8 月 23 日(星期四)--2012 年 8 月 24 日(星期五) 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 8 月 24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 8 月 23 日下午 15:00 至 2012 年 8 月 24 日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深圳华侨城汉唐大厦 17 楼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12 年 8 月 17 日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杨海贤董事长
     (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12 年 8 月 7 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公告了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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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 294,151,59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8.8006 %。
    其中: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202,026,547 股,占公司 A
股股份的 59.61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92,125,048 股,占
公司 B 股股份的 34.92%。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及授权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293,998,895 股,占总股本 602,762,596 股的
48.78%。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201,875,647 股,占公司内资股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9.57%;外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92,123,248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91%。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152,7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253%。
    其中: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150,900 股,占公司 A 股股
份的 0.04%;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1,800 股,占公司 B 股股份
的 0.0007%。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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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94,151,595   294,049,895    99.9654%     101,700      0.0346%           -      0.0000%
其中:A 股股东    202,026,547   201,926,647    99.9506%      99,900      0.0494%           -      0.0000%
    B 股股东       92,125,048   92,123,248     99.9980%       1,800      0.0020%           -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94,151,595   294,003,995    99.9498%       1,800      0.0006%      99,900      0.0340%
其中:A 股股东    202,026,547   201,880,747    99.9278%           -      0.0000%      99,900      0.0494%
    B 股股东       92,125,048   92,123,248     99.9980%       1,800      0.0020%           -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颜琼、鄢真
                 (三)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 全 文 登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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