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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11-16  

						股票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2-05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2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 年 11 月 15 日(星期四)--2012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2 年 11 月 16 日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深圳华侨城汉唐大厦 17 楼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12 年 11 月 9 日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杨海贤董事长
     (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公告
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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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9 人,代表股份 292,547,9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8.53 %。
          其中: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 200,172,900 股,占公司 A
     股股份的 59.06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92,374,998 股,占
     公司 B 股股份的 35.0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及授权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292,515,100 股,占总股本 602,762,596 股的
     48.53%。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200,141,902 股,占公司内资股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9.05%;外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92,373,198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5.01%。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4%。
          其中:A 股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1,000 股,占公司 A 股股份的 0.0091%;B 股
     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800 股,占公司 B 股股份的 0.0007%。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反对        弃权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比例%
                                                                      比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     292,547,900   292,546,100    99.9994%    1,800       0.0006%     0        0.0000%
其中:A 股股东   200,172,902   200,172,90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B 股股东     92,374,998    92,373,198     99.9981%     1,800      0.0019%     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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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反对        弃权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比例%
                                                                                   比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       292,547,900     292,545,100      99.9990%        2,800        0.0010%       0        0.0000%
 其中:A 股股东     200,172,902     200,171,902      99.9995%        1,000        0.0005%       0        0.0000%
    B 股股东        92,374,998       92,373,198      99.9981%        1,800        0.0019%       0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荻菲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反对        弃权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比例%
                                                                                    比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       292,547,900     292,546,100      99.9994%           1,800     0.0006%          0     0.0000%
 其中:A 股股东      200,172,902     200,172,90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B 股股东          92,374,998      92,373,198      99.9981%           1,800     0.0019%          0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孙建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反对       弃权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比例%
                                                                                  比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       292,547,900    292,546,100      99.9994%        1,800      0.0006%       0         0.0000%
  其中:A 股股东      200,172,902    200,172,90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B 股股东         92,374,998      92,373,198      99.9981%        1,800      0.0019%       0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反对         弃权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比例%
                                                                                  比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      292,547,900    292,427,300      99.9588%        119,600        0.0409%      1,000       0.0003%
其中:A 股股东    200,172,902    200,171,902      99.9995%           0           0.0000%      1,000       0.0005%
  B 股股东        92,374,998      92,255,398      99.8705%        119,600        0.1295%        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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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颜琼、鄢真
    (三)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 全 文 登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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