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2-05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2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 年 11 月 15 日(星期四)--2012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2 年 11 月 16 日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深圳华侨城汉唐大厦 17 楼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12 年 11 月 9 日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杨海贤董事长 (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公告 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 (八)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9 人,代表股份 292,547,9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8.53 %。 其中: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 200,172,900 股,占公司 A 股股份的 59.06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92,374,998 股,占 公司 B 股股份的 35.0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及授权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292,515,100 股,占总股本 602,762,596 股的 48.53%。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200,141,902 股,占公司内资股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9.05%;外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92,373,198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5.01%。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4%。 其中:A 股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1,000 股,占公司 A 股股份的 0.0091%;B 股 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800 股,占公司 B 股股份的 0.0007%。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反对 弃权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比例% 比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 292,547,900 292,546,100 99.9994% 1,800 0.0006% 0 0.0000% 其中:A 股股东 200,172,902 200,172,90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B 股股东 92,374,998 92,373,198 99.9981% 1,800 0.0019% 0 0.0000% 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反对 弃权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比例% 比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 292,547,900 292,545,100 99.9990% 2,800 0.0010% 0 0.0000% 其中:A 股股东 200,172,902 200,171,902 99.9995% 1,000 0.0005% 0 0.0000% B 股股东 92,374,998 92,373,198 99.9981% 1,800 0.0019% 0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荻菲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反对 弃权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比例% 比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 292,547,900 292,546,100 99.9994% 1,800 0.0006% 0 0.0000% 其中:A 股股东 200,172,902 200,172,90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B 股股东 92,374,998 92,373,198 99.9981% 1,800 0.0019% 0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孙建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反对 弃权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比例% 比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 292,547,900 292,546,100 99.9994% 1,800 0.0006% 0 0.0000% 其中:A 股股东 200,172,902 200,172,90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B 股股东 92,374,998 92,373,198 99.9981% 1,800 0.0019% 0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反对 弃权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比例% 比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 292,547,900 292,427,300 99.9588% 119,600 0.0409% 1,000 0.0003% 其中:A 股股东 200,172,902 200,171,902 99.9995% 0 0.0000% 1,000 0.0005% B 股股东 92,374,998 92,255,398 99.8705% 119,600 0.1295% 0 0.0000% 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颜琼、鄢真 (三)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 全 文 登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