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A: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11-15
股票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3-04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3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14:3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 17 楼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13 年 11 月 8 日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杨海贤董事长
(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13 年 10 月 26 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公告
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八)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授权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292,167,4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比例为
48.47%。
(二)内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内资股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98,549,402 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东表决
权股份总数 58.59%。
(三)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1
外资股股东授权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93,618,01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表决
权股份总数 35.48%。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廖南钢
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90,871,29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56%,其中:内资股股东
198,549,4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内资股股份的 100%;外资股股东 92,321,8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外资股股份的 98.62%。反对 1,296,113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的 0.44%,其中:内资股股东 0 股;外资股股东 1,296,113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外资股股份的 1.38%。弃权 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查晓斌、陈建惠
(三)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 全 文 登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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