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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关于2014年度系统内财务资助的公告2014-04-25  

						股票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4-029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度系统内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事件概述
    根据公司 2014 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了相应
的系统内财务资助额度及明细,相关议案已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现将公司 2014 年度系统内财务资助
公告如下:
   (一)2014 年系统内财务资助额度
    2014 年,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下同)
                                                                 拟申请批准额度
             甲方                   乙方
                                                        甲方资助乙方     乙方资助甲方
                        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           6
                      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         2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                0.5
           深南电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2.8
             公司         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3
                      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
                           深圳协孚供油有限公司              -                    1
                            深圳深南电环保公司              0.5
                             合计                           17.3              6.5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总额最高峰值不超过 17.3 亿元,接受控股子公
司财务资助最高额最高不超过 6.5 亿元。
    因傅博董事同时兼任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深南电(东莞)唯美电

                                            1
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对涉及上述两家公司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在签订的协议中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借款金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内
    2、合同签订方:资助方、被资助方
    3、合同期限:1 年
    4、利率:资助方取得的银行借款的平均利率,无贷款资助方按一年期银行
基准利率,该利率于每季末按上季度的贷款水平调整一次。
    5、用途:主要用于被资助方偿还银行借款及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6、协议主要内容:
    被资助方责任:已经履行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授权和审批;借款资金用途合规
合法;接受并配合资助方对资助款使用情况和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资助
方提供真实、完整、客观的相关资料。
    资助方责任:承担资助款发放后的风险;已经履行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授权和
审批;资助款所用资金来源合法。
    违约条款:被资助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资助款;被资助方拖欠本金、利息、
费用及税金;被资助方、资助方违反所作的保证与承诺。资助方未按时足额偿还
资助款本金。
    二、相关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深圳新
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深圳深南电环保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
2014 年度融资规模和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
    (一)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1 年 11 月 30 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歧华柏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吉明
    注册资本:17,780 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 75%,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5%。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自有商品房


                                     2
销售、租赁,房地产投资。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06,574.14                    106,653.90
    净资产                 -2,119.04                     -3,374.05
    总负债                 108,693.18                    110,027.95
   流动负债                108,693.18                    110,027.95
 银行贷款总额                  -                              -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5,139.60                     -1,255.01
    净利润                 -5,139.60                     -1,255.01


    (二)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6 年 3 月 20 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 5 号
    法定代表人:吉明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 75%,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5%。
    主营业务:房地产投资、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租赁;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凭
资质证经营)。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1,859.89                     21,810.57
    净资产                  5,113.78                      4,787.70
    总负债                 16,746.11                     17,022.87
   流动负债                16,746.11                     17,022.87
 银行贷款总额                  -                              -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1,016.64                      -326.08
    净利润                 -1,016.64                      -326.08



    (三)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
    成立日期:2004 年 2 月 24 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 18 号
    法定代表人:王仁东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 60%,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 40%
    主营业务:从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厂(站)建设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
承接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厂(站)运行设备维护和检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不含分销和国家专营专卖商品)。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2,659.68                      12,543.97
    净资产                  6,491.65                       6,439.84
    总负债                  6,168.02                       6,104.13
   流动负债                 6,168.02                       6,104.13
 银行贷款总额                  -                               -
   营业收入                  802.33                            -
   利润总额                  377.77                         -51.82
    净利润                   267.57                         -51.82
    (四)深圳协孚供油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 年 6 月 10 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港湾大道角咀
    法定代表人:林青
    注册资本:5,330 万元
    股本结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0%,公司持股 50%,深圳市广
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深圳市派普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0%。
    主营业务:燃料油的自营或代理进口业务。组织柴油、重油、润滑油供应深
圳市电厂,并在保证电厂用油基础上供应深圳市加油站和外商投资企业。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罐式)(以上
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 2015 年 01 月 26 日);自有房屋租赁;
燃料油仓储业务(成品油除外)。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4
                                                                 单位:万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7,056.95                   16,603.35
    净资产                  12,604.79                   12,302.19
    总负债                  4,452.16                     4,301.17
   流动负债                 1,702.16                     1,551.17
 银行贷款总额                   -                            -
   营业收入                   465.89                       15.45
   利润总额                 5,492.16                     -302.61
    净利润                  4,985.38                     -302.61



       三、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就公司与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
有限公司、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及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相互提
供财务资助的意见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 2014 年度融资规模和对控股子公司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
    (二)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
司拟实施土地开发,但目前尚不具备独立融资能力,需要向公司申请财务资助。
由于上述两家公司承诺将用土地项目开发的未来收益偿还借款,同时为控制和防
范公司资金风险,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以自有的土地及房产做借款
抵押,抵押期限到期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抵押土地的价值足够覆盖借款金
额。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上述两家公司相互提供财务资助,以解决前期开发资金压
力。
    以上方案获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相应额度之内,由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日常审批。上述额度有效期为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至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如果实际经营需要超出上述授权范
围,则超过部分须再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若实际发生的资助事项达到《深交所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公司将履行股东大
会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财务资助,可充分挖掘系统内资金潜力,提高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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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利用率。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时能得到被资助方提供相应的财产担
保,利率公平、合理,且被资助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债务风险可控,且公司已
对系统内财务资助的审批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应关注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状
况、资金使用及风险情况并及时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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