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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8-30  

						股票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4-06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2014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8 月 28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8 月 2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深圳华侨城汉唐大厦 17 楼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14 年 8 月 22 日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杨海贤董事长
     (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14 年 8 月 12 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公告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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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八)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19 人,代表股份 293,956,2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8.7682%。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13 人,代表股份 200,022,506 股,占公司内资
股股份的 59.0197%;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 93,933,750 股,
占公司外资股股份的 35.6006%。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及授权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292,167,412 股,占总股本 602,762,596 股的
48.47%。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98,549,402 股,占公司内资股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8.59%;外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93,618,01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5.48%。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788,8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68%。
    其中:内资股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473,104 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份的 0.4347%;
外资股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15,74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的 0.1197%。
    (四)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 15 人,代表股份 3,283,6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48%。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 2014 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表决结


                                      2
果如下:
    同意 292,192,3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3999%,其中:内资股股
东 198,574,36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内资股股份的 99.2760%;外资股股东
93,618,01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外资股股份的 99.6639%。反对 1,763,885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6001%,其中:内资股股东 1,448,145 股, 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内资股股份的 0.7240%;外资股股东 315,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外资股股份的 0.336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情况为:同意 1,519,721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 0.5170%;反对 1,763,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6001%;
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选举杨文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92,370,0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604%,其中:内资股股
东 198,743,0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内资股股份的 99.3603%;外资股股东
93,627,01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外资股股份的 99.6735%。反对 1,582,385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5383%,其中:内资股股东 1,275,645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内资股股份的 0.6378%;外资股股东 306,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外资股股份的 0.3265%。弃权 3,8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3%,其
中:内资股股东 3,8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内资股股份的 0.0019%;外资股股
东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情况为:同意 1,697,362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 0.5774%;反对 1,582,38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5383%;
弃权 3,8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3%。


    (三)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选举黄志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92,171,36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3928%,其中:内资股股
东 198,743,0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内资股股份的 99.3603%;外资股股东


                                     3
93,428,36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外资股股份的 99.4620%%。反对 1,781,034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6059%,其中:内资股股东 1,275,645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内资股股份的 0.6378%;外资股股东 505,3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外资股股份的 0.5380%。弃权 3,8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3%,其
中:内资股股东 3,8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内资股股份的 0.0019%;外资股股
东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情况为:同意 1,498,713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 0.5098%;反对 1,781,0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6059%;
弃权 3,8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建惠、宋昱颉
    (三)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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