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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14-11-13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南山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该事项的提名方式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胡琴女士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李正、 王晓东、王军生、唐天云、潘承伟、廖南钢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